应该与被害人有着莫大的仇恨,可之前对老中社会关系调查后发现。
老中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工,平时老实本分每天都是在门卫室,下班就在门卫室里看看电视,基本不和外界接触,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这样的人怎么会得罪人,从而招来杀身之祸呢?
既然,罪嫌疑人在工地将老中残忍杀害,那他肯定会在这里留下蛛丝马迹。
警方再次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搜索,尽管现场环境庞杂。
警方还是从大楼几百个房间中,找到了一条重要线索,他们在一个房间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堆灰烬,里面还有一些没烧完的东西。
通过老钟家属的辨认,这些都是老钟的随身物品。
警方推断,废弃房间出现老钟的物品,很有可能是老钟被害后,嫌疑人首先将老钟抛置于小河中。
然后,再把老钟的随身物品,拿到房间进行焚烧,因为衣服还有血,从而在两个不同的方向,出现了老钟一人的血迹。
在这堆灰烬中,警方还发现了一块手机的电板,通过细心勘察。
警方意外的在上面发现了一点血迹,通过法医的检测,这个血迹并不是老钟的,而这是属于第二个男人的。
将血迹的dNA信息上传到系统进行比对时,一个情况让警方异常兴奋。
这个血迹,竟然和一个浙江男人比对上了。
通过调查此人并没有作案前科,之前由于充当证人,在派出所留下了dNA信息。
警方第一时间将这名男子的画像,让老钟家属和同事进行辨认,他们都表示不认识这个人。
一个和老钟完全没交集的人,血迹突然出现在老钟的随身物品上那他的作案嫌疑无疑是最大的。
如果是有交集的人,那就讲不清楚了,就不一定是,因为他跟被害人没有交集,他突然出现那就应该是有问题。
很快,警方在越城找到了嫌疑人吴某的住所,正打算给他免费送一副银手镯时,竟发现吴某已经离开了越州市。
吴某的嫌疑更加上升,为了能确定吴某正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调取了吴某租住的公寓监控,监控录像显示,在案发前一天晚上7点左右,吴某空着手出去了,身上是没有背包的。
而在案发的20日凌晨4点多,吴某才从外面匆匆赶回,这时他身上已经背了一个很大的包。
一个多小时后,吴某就拿着行李箱离开公寓。
之前,警方没有在案发现场搜索到作案工具,会不会是嫌疑人将作案工具带走了。
那吴某这个背包里,是不是就是此案的作案工具呢?
通过对吴某购票记录的查询,警方得知吴某在7月20日凌晨,已经搭车回到了湖北利川老家。
7月25日, 昆山警方在利川警方的配合下,顺利在湖北利川给吴某送了一副银手镯,并在其家中找到了。
吴某所背的那个背包,这个包里有一个棒球棍,一把折叠刀,两张被害人老钟的超市购物卡。
同时警方还在吴某的家中,搜到了另一个作案工具开山斧,在种种证据下,吴某承认了自己杀害老钟的事实。
可对于他给出的作案动机,让警方都觉得匪夷所思。
皮裤套棉裤,来听罪犯讲缘故!
据吴某供述,由于他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不太喜欢与人打交道,只喜欢独自一人去一些地方探险,为了自己的安全。
每次出去,就会在背包里放上棒球棍等东西来防身。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离出租房不远的废弃工地,他就撬开桥上的挡板,从里面钻了进去。
接连去了几次后,最后索性将自己的背包放在了工地上。
在喧嚣的城市里,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对于吴某来说完全是乐园,他坐在高处吹着风,看着小说,不时还拿着望远镜观望着四周。
突然,工地大门前的大排档吸引住他,想着现在已经玩开心了,何不也去吃开心。
这次离去,他没选择从之前桥上的洞口离开,而是来到了大门处,可就在他拉动大门时,异响声惊动了,门卫室里的老钟。
老钟以为是小偷进来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马抓住吴某不放手,顿时心慌的吴某拿出刀。
警告老钟不要叫,可老钟还是大喊抓小偷,就在这时门外刚好有停车的声音。
吴某更加紧张了,慌不择路的他,直接用刀向老钟刺去,之后更是用棒球棒对老钟多次殴打,最后还使用了开山斧。
纵观整个案件,如果吴某能好好解释来工地的原因,这起案件就不发生。
然而事情已经发生,吴某终会因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