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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虚拟空间的第二天。

在这次的任务中,程煜成为了一名明朝的捕快,他才知道,相比起明朝的官吏,现代的公务员真是要多幸福有多幸福了。

若不是融合了现在这个身份的记忆,程煜怎么也不会想到,明朝的官吏,至少在塔城的这个县衙里,是早晨六点就要去衙门点卯的。

也就是幸亏古代的县城都很小,走路五六分钟也就到了衙门,差不多五点半起床就来得及。否则,要是跟现代社会似的,上个班要坐个把小时地铁,早晨六点就得点卯,那非得把程煜折腾死不行。

所谓点卯,就是指的正卯时签到,这会儿正是仲秋时分,早晨六点天都还没亮呢,程煜却已经来到了衙门的承发房,在签到簿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衙门里这么清早八早的通常都没什么事儿,程煜点完卯之后,去了班房,来的早的捕快这会儿都在班房里冲盹,算是个回笼觉吧。

见到程煜推门进来,那些在椅子上东倒西歪的捕快们,也都强打起精神,纷纷跟程煜打着招呼。

所有捕快,一律称呼程煜为头儿。

“头儿,你先坐,今儿轮到小乙带早饭,那小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家欣赏枕头呢,都快正卯了还没到……”

一名捕快帮程煜拉开椅子,给他倒了杯水。

班房门外一个声音传了进来:“又是哪个泼皮跟头儿面前嚼舌根呢?我就是欣赏枕头那也是欣赏你家枕头……”

说话间,苗小乙手里拎着个没上漆的食盒走了进来。

众人闻言尽皆哄笑,给程煜倒水的捕快名为吴桐,家中排行老二,大家伙儿都喊他吴老二。

“小乙你信不信我撕了你那张破嘴?你嫂子可待你不薄,你扯闲篇儿怎么也不该扯到你嫂子头上……”

吴老二涨红着脸,不过程煜知道,他也并不是真的生气,苗小乙刚才那句话,的确是有点儿不中听,不过这帮捕快本就是下九流,这种下三路的玩笑说来就来,谁也不会真的为这样一句话生气。

苗小乙满不在乎的把食盒放在程煜面前的桌上,双手拱起,向天作了个揖,说:“嫂子莫怪,嫂子莫怪。”

然后又看着吴桐道:“你这泼皮,见天儿在人背后嚼舌根子,你要撕了我的嘴,正好,我也想拔了你的舌头。走,咱俩院子里练练?”

程煜笑眯眯的打开食盒,端出一碗豆浆,又扯出一块炊饼,也不去管俩人的斗嘴,只是自顾自的吃着喝着。

“头儿你管不管?不管我可真撕了那厮的嘴啊……”吴桐叫嚣着。

苗小乙摩拳擦掌,其余捕快纷纷起哄。

“你俩要练就快些,免得一会儿万一有公干再给耽误了,给你俩一个时辰够不够?”

程煜咬下一块炊饼,这个时代的食物真是乏善可陈,没有足够的调味料,米面也都不够精细,除了纯天然这一点,实在是没什么可以称赞的。

见程煜不但不拦着,还鼓动他们去练练,吴桐和苗小乙一时间被架住了,其他捕快又跟着起哄,俩人有些下不来台。

程煜见状,像是赶苍蝇似的挥了挥手,满脸厌烦:“你们这帮二胡卵子,成天价除了比大胡话,还能有点儿正事啊?要练就赶快,不练就都给我准备起来,等刻儿要是么得其他事,就都给我巡街去。”

苗小乙好容易得了台阶,赶忙道:“看在头儿的面子上,不跟你计较。”

吴桐也就坡下驴:“懒得跟你韶……”

韶,在吴东话里,就是说话聊天的意思。

捕快们见没戏可看了,哄了一声全都散去。

吃完炊饼喝完豆浆,食盒里还有些其他东西,都让捕快们自取了,这是塔城县衙快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个捕快轮流给捕头带早饭。不过这些早饭都是些最普通的吃食,基本上也用不着这些捕快掏钱,走到那些买早点的摊子前,那些摊主也都省得事,见是衙门的捕快来了,也知道他们是给捕头带的早饭,通常都会有好几家摊主抢着送上一些早点,甚至还得央告那些捕快带去县衙。毕竟,塔城就这么点儿大,卖早饭的也就那么点子人,程煜吃到嘴里,甚至都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哪家摊主孝敬的,巡街的时候,自然也会给他们一些方便。

过了辰时,程煜一声令下,所有捕快在院子里集合。

依旧是按照昨天的安排,所有人两两结对,出门巡街。

当然,说是巡街,其实塔城的治安一向很不错,很少会有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捕快们巡街,往往是走不了半圈,找个茶摊儿就歇下了,然后混到中午,回衙门吃饭。

在程煜的记忆里,上一次发生治安案件,还是两个大娘吵了起来,然后双方的儿子动了手,其中一人一失手,用洗衣服的硭槌把另一个的额角敲破了。除此之外,塔城似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什么正经案子了。

程煜带着苗小乙,沿着街道四下溜达,想着昨日进城的时候,答应那位守门的军汉赵守卫吃酒的,反正横竖是无事,把军汉喊到家里去,多少也能给孙守义提个醒,让他不要再做那些作奸犯科的事情了,于是就朝着昨日进城的城门走去。

苗小乙提醒着程煜:“头儿,这可就出了咱俩巡街的范围了。”

“你还烦啊?我去城门那边打个招呼。”

苗小乙哦了一声,再不言声。

两人走了约莫十来分钟的样子,远远的正看到赵守卫解了甲,拎在手里朝着二人走来。

“老赵……”程煜挥手招呼。

“程头儿!你跑到这边来干么事啊?我正打算回家呢。”

程煜看他的样子,心里顿时明白了:“昨天你值班啊?今天休沐?”

“一晚上没怎么捞着觉睡,正打算回家拜会周公呢,怎么地,程头儿你找我有事?”

“晚上还得空啊?得空来家吃酒。正好介绍我老哥给你认识认识,以后他出城进城的也方便。”

赵守卫一听,虽然一夜未睡有些困顿,但顿时来了些精神。

“程头儿你真是个讲究人,昨天才讲的话,今天就要兑现。我说你么的事为什么跑到我这边来呢。你喊了,我肯定要有空诶。这样,我正好路过长街,跟鱼头子讲一声,让他收拾几条长鱼,晚点儿直接送到你家去。今天晚上我算是有口福咯……”

程煜在这个虚拟空间里的角色,虽然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富二代,但却烧得一手好菜,尤其是炒软兜,那算是一绝。

“我喊你吃酒,哪能真让你自己带菜,你不烦了,我回头喊人买了预备好。”

“你不管你不管,那个鱼头子天天从城门口进,尼玛一路洒水,又臭又腥,老子吃他几条长鱼还不是关的啊?”

程煜见状,也不多说了,拱拱手,道:“那我晚上就恭候老赵你的大驾了。”

“哈哈,好说好说。”赵守卫拱了拱手,径直离去。

旁边苗小乙咽了口口水,似乎已经想象到程煜烧的菜是如何滋味了,腆着脸说:“头儿晚上请老赵吃饭啊……”

程煜情知这小子在想什么心思,板着脸点点头道:“嗯。”

苗小乙本想程煜回答了就顺杆爬问问自己能不能一起去,结果程煜只说一个嗯字,他倒是没道理继续往下说了。

就这么跟着程煜往回走,程煜笑了笑,扭脸说:“多两个人也热闹,秋风起正是蟹子肥的时候,你回头拎两串水蟹到我家去。”

苗小乙顿时笑弯了眼角,手舞足蹈的答应下来。

明朝的时候可不像现在,现在的螃蟹是好东西,但那个年代的螃蟹,属于上不了桌的玩意儿,甚至到快解放的时候,下江一带还有人会说出“穷的只好去吃河蟹混个饱”这种气死人不偿命的话。在明朝的时候也是如此,除了最底层的人,是不会有人吃螃蟹这种东西的。

让苗小乙拎两串螃蟹,这就是对他最大的优待,两串螃蟹甭管大小,指定超不过十文钱,那都是乡里的孩子没事干下河自己摸来赚些零花钱的。

可是走了没两步,苗小乙就意识到程煜话里有话,立刻说:“头儿,你说多两个人,你不会想把吴老二也喊过去啵?”

程煜站定脚步,苗小乙和吴桐一直都有些不对付,虽然也谈不上有仇,但这俩人只要一有点什么事就必然会拌嘴,程煜的耳根子也真是有些烦了。

“你不想他去啊?”

苗小乙有心点头,但却瞄了瞄程煜的脸色,见程煜面无表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敢表态。

“不想他去也行诶,那晚上的酒钱你出。”

苗小乙一听,赶忙把手摆的跟夏日的蒲扇一般。

明朝基本上没有酒的管制,所以从宫廷到官酿,乃至士大夫阶层的自酿酒、普通市井所酿的私酒,比比皆是。但无论如何,酒比起菜来,都算是贵的,只有自家会酿酒的,才真的敢不把酒钱当回事。

苗小乙家里可没有会酿酒的人,而吴桐家里,本身就是开酒肆的,祖传三代都会酿酒,以前老被人欺负,那些地面上的青皮无赖,往往喝了酒不但不给钱,还借酒撒疯的摔烂了酒器,直到吴桐当上了捕快之后,那些地痞再也不敢上门了,生意才真正的好了起来。可生意好了之后,由于吴家的酒酿的的确是好,本是小酒肆的酒,味道上却赶上了酒楼里的官酿,导致附近一个酒楼想要强买强卖收了吴家所有的酒,价格自然是不及吴家自卖的一半。这事儿,还是程煜去摆平的,酒楼毕竟官营,即便是县官去了也未必好使,但程煜在塔城地面上却是个掷地有声的主儿,对方也得抻量抻量。最终吴家的麻烦解除了,而程煜去他家买酒,吴家人也就再不肯收一个铜子儿。

今晚人数不多不少,程煜和孙守义,加上赵守卫以及苗小乙,四个大男人怎么也得两三坛黄酒。程煜请赵守卫吃饭,这俩人也都算是有头有脸的,自然不能喝那种民间私酿的苦酒,那么这两三坛官酿的酒恐怕少不得要用上接近一两银子。

苗小乙一个月的月俸才多少?也就一两银子,他哪喝得起这种酒?

可吴桐就不同了,他家的酒堪比酒楼的官酿,自家酿的成本又低,而且程煜让他带酒,只怕他全家上下都恨不能雇一驾马车送个十坛二十坛过去,这是苗小乙根本不具备的优势。

有了这些内情,苗小乙哪还敢有半个不字?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头儿还是独宠我,你看,让我带的就是十文钱都不到的蟹子,让他吴老二却至少是三坛好酒,虽说吴家的酒比不上酒楼的官酿那么贵,但少说也得二三百文钱了。

自我安慰之后,苗小乙的脚步又快了起来。

正往回走着,前边吴桐却飞快的朝着二人奔跑而来。

“头儿,头儿……”吴桐远远看见程煜,拼命挥着手,他刚才跑到程煜和苗小乙巡街的片区去找,却没找到二人,一打听,有街上的商贩告诉他程煜和苗小乙往城北去了,吴桐很奇怪程煜怎么离开了他巡街的地头,但也顾不上许多,一路朝着城北跑来寻他。

也就是古代这种小县城拢共不过就这么两三条长街,所以基本不太可能错过,程煜总不能说大白天的巡街巡到那些小巷子里去。

看到吴桐奔跑迅速,气喘吁吁的模样,程煜不禁有些奇怪。

“去,问问什么情况。”程煜一摆手,苗小乙虽然不情愿跟吴桐啰嗦,但总不能让程煜自己去问吧,只得快步迎向吴桐。

“吴老二,什么情况你这么嘘嘘慥慥的?”

嘘嘘慥慥,吴东话,形容着急忙慌不冷静的样子。

吴桐停下脚步,喘着大气,显然是跑的太猛了。

他一边捋着胸口顺着气,一边说:“出事了,出大事了……”

“能有多大事啊?总不能是死人了吧?”苗小乙一脸的不屑,心说我们塔城简直太过于太平了,搞得我们这帮捕快平时都没什么事情可做。

而吴桐下一句话,却让苗小乙也是大吃了一惊。

“就是死人了,就是死人了!在城东,一个空宅子里头……死人了!”吴桐几乎是跺着脚说完的这些话,苗小乙顿时脸色铁青。

转身朝着程煜跑去,苗小乙着急忙慌的说道:“吴老二说城东死人了,一座空宅里发现了尸体……嗯,他好像就是这个意思。”

程煜一惊,知道这是剧情开始了,他立刻加快了脚步,冲到吴桐面前:“老二,你详细讲讲,到底什么情况。什么死人了。”

吴桐做了个请的手势,让程煜走在前边,自己则是小碎步跟在程煜身侧。

“我今日跟木头一个班,巡的是城东那两条街。走到定安街跟砂珠巷口子那块,听到巷子里头犬吠不绝于耳。我跟木头觉得不对劲,就找路边的闲汉问了问,他们讲说以前这边也么得那么多野狗,不知道这两天什么情况,巷子里头突然就多了几条狗,而且还叫个不停。说是巷子里第二家院子里头发出的声音。”

程煜的记忆里,立刻出现了吴桐所说的那个街口的地图:“第二家?那不是何老汉家么?”

苗小乙也接茬道:“何老汉年头上不是走的了么?他家儿子过年来家的,过完年刚走何老汉就走了,然后他家媳妇儿还花了一两银子请了县里的快马追上去喊他回来。”

吴桐点了点头,说:“何家是独子,两个姐姐都嫁到河西去了,办完何老汉的丧事之后,南边的生意放不下,做完五七就走了。不过家里头么得老人了,干脆把老婆小孩也都带走了,说把那个宅子留给两个姐姐分分。家里头的东西,两个女儿分光了,就剩下那个空宅子,也卖不出什么价,赁又赁不出去,就一直空到,半年都么得人进出过了。我和木头放心不下,就打算进去看看,木头还在那边准备爬墙呢,我却发现他家的大门根本就没上锁,锁头只是虚挂在上边,于是一推门就进去了。结果一进去,我的个乖乖,一下子窜出来五六条野狗,把我吓得不轻。然后我喊来木头,把所有野狗驱散了,才发现,他家堂屋里头,有两具死尸,衣服都被扯烂的了,身上也被野狗啃得一塌糊涂。我和木头怕的不行,赶忙退了出来,顺手把门锁上了。我们俩商量了一下,木头回衙门通知县尊和县丞,我来找头儿你。结果在你巡街的地方没找着你们,打听了一下,有人说是看到你们往城北来了,我就赶快跑过来,省的你们回去晚了被县尊责骂。”

程煜这才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两具尸体,还被野狗啃得面目全非,又是半年都没人住的荒宅,估摸着院子里头的草都半人高了吧。这种无头公案,似乎彰显着高级阶段任务的难度。

当下也不多话,三人快步奔向县衙,刚到门口,只见庞县丞正领着几个壮班的衙役匆匆忙忙的出来。

看到程煜,庞县丞一脸严肃,招招手道:“你回来的正好,去,把你快班的人都喊到城东去,先把老何家的宅子封锁起来。马上仵作跟县尊会亲自过去。”

塔城县衙的仵作姓孟,年岁已高,老眼昏花的,本来早就该退休了。可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接班人,这个行业,也没什么人愿意去做,有当仵作的本事,当个医生那是绰绰有余,就算只能做走街串巷的郎中,做不了坐馆的大夫,那也不用成天面对死尸,而且还赚不了多少钱,平时总得靠帮人看病贴补。

好在前两年老孟头总算是收了个义子干儿,也不是想收,就是单纯的要为衙门找个接班仵作的人。这二年来是倾囊相授,但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子,悟性也着实差了点儿,两年下来,也就勉强认识字,老孟头那些本事,只学了个不到三五成。

也是多亏了塔城素来平静没什么案子,否则哪有时间让那小子这么磨磨蹭蹭的学习?

塔城许是真的太过于太平了,老孟头本该日日在衙门候着当值,可他仗着自己人老眼花,就连包知县的话也是左耳进右耳出,反正也没案子,倒是也没人当真管他,就由得他天天让那个跟了他姓的干儿子过来帮他点卯,他爷俩吃两份饷,他在家里呆着。

现在听庞县丞这么一说,程煜就知道,不用多说,老孟头指定又不知道在哪儿猫着呢,不是包知县不勤勉,出了这种案子,倒是先让县丞去主持,而是他必须等小孟子把老孟头喊来才能过去,否则,知县都到了,却没有仵作验尸,这像个什么话?

程煜对庞县丞一拱手,道:“庞县丞先请,我进去取了佩刀立刻前往。”

平日里巡街,程煜也好,其他捕快也罢,一般都不带刀,手里有个铁尺就够了,遇到些纠纷争吵,铁尺一挥那帮人也就老老实实,根本用不上刀。可是今日这种事,无论如何,那都是必须带刀上岗的。

庞县丞点了点头,钻进了马车里,程煜带着苗小乙和吴桐匆忙进了县衙,到班房取了佩刀,三人都佩戴整齐之后,程煜又让他们多带了几把刀,这才出门朝着砂珠巷老何家的宅子奔去。

一路上,遇到也正赶去的捕快,程煜吩咐吴桐和苗小乙把佩刀分发出去,等到了砂珠巷口时,倒是已经集齐了十二名捕快和三十六名白役。

程煜吩咐下去,白役守住巷口,正役捕快则是将何宅围住。

布置停当,庞县丞的马车刚好来到了巷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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