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伏在地方听旨的倭王已经浑身颤抖了,他现在很清楚这份诏书的意思的,这是大明皇帝的问罪诏书,传旨行人接着读道:“惟我国家,律法森严,典章俱在。生育品物莫大於天地,爱敬罔极莫重於君亲。是故为臣贵乎尽忠,亏之者有罚;为子在於行孝,违之者必诛。大则枭之市朝,小则终贻戮辱。此则刑章之用也。至公之道,底罚行赏;前王所以持法割恩,垂涕行戮;言念及此,叹息弥深!”
传旨的行人语气愈发严厉,继续读道:“臣子之节,君亲是奉;或志怀干纪,当义在灭私。然尔倭王,钦奉上谕,世守海东,朕膺冀有加,庶其克保维城,有俾王室;尔其弃分符之任,专用钺之威;敢怀逆节,自桎严刑,公行暴乱,罪情昭彰,法无可恕。既自贻殃,欲何逃罪?据其凶悖,理合诛夷,且王者立法,百代所遵;稽彼常科,罪当殊死!虽有八议之典,难逃刑章之戮!然群臣屡谏,以尔身系王爵,特从宽典;矜其万死,屈於九刑。宜寛伏鑕之命,俾黜析珪之典,除国夺封,槛送京师。其同谋共逆,一体斩决;以刑戮之威,彰国法之严。钦此!”
行人宣读完上谕之后,冷声问道:“罪藩何不接旨?”
倭王这才颤抖的接旨,而朱载坖的上谕中已经是明确的说了对于倭王的处罚,就是除国夺封,就是大明的亲王服色他已经不能再穿了,刘綎准备命人剥去他的服色,但是被方逢时的所制止了,毕竟还是要给他留一点体面的,方逢时命令安东都护府的亲兵带倭王去一边更衣,同时将他软禁在安东都护内,从现在开始,他就不再是倭王了,而是大明的待审罪囚了。
除此之外,朱载坖的上谕中也说的清楚,将其同谋共逆,一体斩决,至于哪些人是同谋共逆,判断的依据自然是在方逢时这里,而方逢时的判断办法也很简单粗暴,他认为这些倭国的公卿都是同谋,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方逢时要求将这些公卿彻底消灭,永绝后患,这点也得到了刘綎、朱应桢等人的支持,他们很清楚,这些所谓的公卿在倭国颇有势力,而且他们世居京都,各种关系盘根错节,这点是非常之重要的。
只杀一部分人根本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不如一劳永逸,将他们彻底铲除,将整个倭国的这个公卿阶层抹去,这样的对于朝廷在倭国建立起统治更加有利,之前方逢时就已经征调安东诸卫的卫所士卒加上原本驻京都的官军,已经有一万五千余人,方逢时命令封闭京都各门,同时分工明确,刘綎指挥官军负责杀人,朱应桢指挥锦衣亲军负责抄家,各司其职,然后加以分配。
而在倭王被带到大明安东都护府之后,京都城内的倭国公卿们也感觉到有些不妙了,他们纷纷聚集自己所豢养的家兵、浪人等,同时关白九条兼孝亲自求见方逢时,想要询问倭王的下落问题,在刘綎的指挥下,官军封闭京都各门,开始清除这些公卿们,这些公卿们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举兵反抗,方逢时以倭人反叛为由,在京都大肆搜杀公卿,同时将倭王一系的男丁全部拘捕,准备解送京师。
京都的这些公卿们虽然豢养了一些家兵浪人,但是这些人的战斗力是远不如官军的士卒们的,刘綎用了一整天将京都城内的公卿杀戮殆尽,而朱应桢则是指挥锦衣亲军抄家等,除了部分财物要解运内承运库之外,剩余的财物都要赏赐给官军士卒们,同时方逢时还向倭国的这些大名们发布了大明的上谕,改倭国伪倭奴都统使司,但是都统使的任命还尚未确定,按照道理来说,如果大明不想废了倭王,应该在上谕中明确说明的,但是在朱载坖的上谕中只有历数倭王的罪过,对其除国夺封的处分和槛送京师的处理,对于倭奴都统使由谁担任却只字不提。
这些倭国的地方豪强们很清楚,大明肯定是希望扶持一个对大明恭顺的傀儡,倭王为何被废?就是因为他对大明不恭顺,尽管大明屠戮公卿一事让很多地方大名无法接受,因为有一些地方的大名本身就是这些倭国公卿的分家,不过大部分的大名对于这些公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
因为大部分的大名都是所谓的武家出身,平安时代中期倭国的贵族社会,使特定的官职及职能固定化,形成了“继承家业”的发展,以武艺为才能的下级贵族“兵家”渐由专门于军事的贵族形成,当中由军事贵族成立时期武士而形成。这些家族所指的“武家”是由“武勇之家”“武门”而来的世族。这个称呼亦包括了有武力、武勇及以仕奉辅廷的家系。后来源赖朝在关东设立镰仓幕府,幕府及镰仓殿开始称呼为武家。幕府以及镰仓殿(源赖朝),以武力向皇帝勤王。由于为镰仓幕府工作的人被称作武家、而为朝廷工作文官被称为“公家”。
这些公卿所属的公家一向看不起这些地方的大名们,公家和武家的关系谈不上好,尤其是这个时候,为这些公卿出头就意味着要直面大明的兵锋,这种蠢事这些大名们是不会干的,而且他们关心的是大明会怎么处置自己,方逢时也以安东都护府的名义发布了命令,虽然现在倭国的国号不存,但是大明朝廷仍旧尊重这些倭国的大名。
除了原倭国朝廷所领有的土地被大明安东都护府所接管之外,其余各大名的土地等仍旧保留,大明在倭奴都统使司实施土司制度,各个大名要将原本的倭国官爵全部予以革除,同时按照领地、人口和对大明的恭顺程度等,受封大明官职,成为倭国都统使司的土司,方逢时要求这些大名们限期上表,否则就视为公卿的共谋逆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