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永安侯府。
与寻常官宦府邸的庄重肃穆不同,永安侯府门前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一派热闹景象。朱漆大门上悬挂的“敕造永安侯府”牌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彰显着主人的尊贵与富有。
府内守卫虽然森严,却也难掩那股由内而外透出的奢华与商贾气息。
谁都知道,永安侯常乐不仅是世袭罔替的功勋之后,更是京城乃至整个大安朝数一数二的香料大亨,其家族生意遍布南北,甚至远达西域,可以说富可敌国。
今日,这门庭若市的侯府,却迎来了一位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访客。
一辆青布小车在侯府侧门停下,车上下来一位身着素色常服的青年官员,正是平章事余瑾。他身后只跟了两名精干的随扈,手中提着一个看似普通的梨花木匣子。
余瑾上前递上名帖。
那侯府的门房管事,原本还带着几分职业性的倨傲,待看清名帖上“余瑾”二字,脸色顿时一变,那份倨傲立刻化为了毫不掩饰的轻蔑与不耐。
“哟,原来是余大人。”门房管事阴阳怪气地拖长了调子,瞥了一眼余瑾,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们家侯爷今日正忙着会见几位西域来的大客商,商议一笔关乎数百万两银子的大买卖,恐怕……没工夫见余大人这般‘清贵’的朝廷大员啊。”
他口中的“余大人”三字咬得极重,话里话外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你余瑾如今在京城权贵圈里可是声名狼藉,被戏称为“余疯子”,断了多少人的财路,我们侯爷可不待见你。
余瑾却似乎毫不在意对方的无礼,只淡淡一笑:“无妨,下官可以等。侯爷生意再大,想必也有忙完的时候。”
那门房管事见余瑾竟如此“不识趣”,撇了撇嘴,也不再多言,只将他晾在门房外的偏僻角落,便自顾自地与旁人谈笑去了,显然是存心刁难。
足足等了近一个时辰,期间门房管事甚至连一口茶水都未曾奉上。
直到日头偏西,那管事才懒洋洋地走过来,道:“余大人,侯爷总算抽出点空了,跟我来吧。”语气中依旧带着几分施舍般的意味。
穿过数重庭院,来到一处极为奢华的花厅。只见厅内珠光宝气,异香扑鼻,显然是常年熏染各种名贵香料所致。
永安侯常乐,一个年约四旬,体态微丰,面容精明,身着锦衣玉袍的中年男子,正大马金刀地端坐在铺着虎皮的太师椅上,手中把玩着一对油光锃亮的文玩核桃。
见到余瑾进来,他甚至连眼皮都未曾抬一下,更不用说起身相迎。那股子发自骨子里的傲慢与对余瑾的极度嫌恶,几乎要化为实质。
“余大人,本侯日理万机,可没工夫与你兜圈子。”常乐终于舍得将目光投向余瑾,声音冰冷,不带一丝感情,“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说完赶紧滚,别污了本侯这清静之地!”
在他看来,余瑾这个“余疯子”,清洗吏部,拿下户部侍郎张元,如今又搞什么均田司,清查土地,桩桩件件,都像是一把把尖刀,狠狠地插在他们这些权贵世家的心口上。常家作为大安朝拥有土地最多、产业最广的顶级勋贵之一,对余瑾的恨意,早已深入骨髓。
若非顾忌其平章事的身份和皇帝的些许恩宠,他早就命人将这厮乱棍打出去了。
面对常乐毫不掩饰的羞辱与敌意,余瑾脸上却没有丝毫怒色,反而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侯爷息怒。下官今日前来,叨扰侯爷虎威,实是有一桩天大的好处,想与侯爷共谋。”
“好处?”常乐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嗤笑一声,“你能给本侯什么好处?莫不是想让本侯也学那些泥腿子,去你那均田司登记几亩薄田,领你那几斗救济粮?”
余瑾摇了摇头,缓步上前,将手中的梨花木匣子轻轻放在常乐身旁的紫檀木案几上,不紧不慢地说道:“侯爷说笑了。下官知道,侯爷府上良田万顷,金玉满堂,自然瞧不上那些许俗物。不过……”
余瑾话锋一转,声音压低了几分,却如同一根羽毛,轻轻搔刮着常乐的心弦:“下官听闻,侯爷乃是当世的‘香料之王’,常家的‘百花露’、‘凝脂香’等独门秘制香品,名满天下,甚至远销海外,日进斗金。下官今日前来,便是想与侯爷商议一桩能让侯爷的香料生意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甚至开辟出一片全新财源,利润比你现在所有香料生意加起来还要多数倍的大事。既然侯爷如此繁忙,又对下官心存芥蒂,那下官也就不多做叨扰了,这就告辞,另寻高明便是。”
说罢,余瑾竟真的作势欲走。
“等等!”
一直表现得不屑一顾的常乐,在听到“香料生意”、“全新财源”、“利润多数倍”这几个字眼时,那双原本半眯着的精明小眼中,骤然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亮光。
他常乐是什么人?是永安侯,更是个彻头彻尾的商人!对利润的追逐,早已融入他的血液。尽管他对余瑾厌恶至极,但对方抛出的这个诱饵,却实实在在地勾起了他强烈的好奇心。
“哼,说得天花乱坠。”常乐强压下心中的悸动,依旧板着脸,但语气却不似之前那般生硬,“既然来了,不妨坐下说说。本侯倒要看看,你这‘余疯子’,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他朝着下首的一个空位扬了扬下巴,算是给了余瑾一个“恩赐”。
余瑾微微一笑,鱼儿已经开始咬钩了。他也不再客套,从容落座,然后不慌不忙地打开了那个梨花木匣子。
匣子内,铺着明黄色的柔软绸缎,上面整齐地摆放着五六块大小一致、颜色各异的方形固体。有的洁白如玉,有的淡粉如霞,有的碧绿如翠,每一块都散发着一种前所未闻的清新淡雅的香气,与厅内那些浓郁的传统熏香截然不同。
“这是何物?”常乐的目光被这些精致的小方块吸引了过去。他自诩见多识广,天下奇珍异宝也算阅尽,但这般模样的东西,却还是头一次见到。
初看之下,倒像是某种新奇的香料凝块,只是这香味,似乎比他所知的任何一种香料都要纯粹、自然。
常乐下意识地拿起一块乳白色的,入手温润细腻,凑到鼻尖轻嗅,一股淡淡的兰花幽香沁人心脾,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余瑾微微一笑,也不多做解释,只是示意侍立一旁的侯府丫鬟端来一盆清水和一方干净的布巾。
然后,他拿起另一块淡粉色的玫瑰香胰子,在水中微微浸湿,双手轻轻揉搓。
奇迹发生了!
只见那小小的方块,在余瑾手中迅速搓出了大量洁白细腻的泡沫,比最上等的澡豆搓出的泡沫还要丰富绵密数倍不止!一股更加浓郁纯粹的玫瑰花香,瞬间弥漫开来。
余瑾将满是泡沫的双手在清水中洗净,然后用布巾擦干,伸到常乐面前:“侯爷请看,请闻。”
常乐将信将疑地伸出手,触碰到余瑾的手背,只觉其洁净爽滑,不带丝毫油腻之感,一股清新的玫瑰余香萦绕鼻尖,久久不散。
这……这是何等神物?!
常乐彻底被眼前的景象和手中残留的触感与香味震惊了!
他做了大半辈子的香料生意,深知清洁与留香对于人们,尤其是对于那些达官显贵、富商大贾乃至后宅女眷的巨大吸引力。
寻常的澡豆、皂角,清洁能力有限,且香味难以持久,更不用说有些还带着刺激性气味。而他常家的各种名贵香膏、香露,虽能留香,却无清洁之效。
可眼前这个小小的方块,竟然能同时做到极致的清洁和持久的怡人留香!这简直就是颠覆性的存在!
他立刻意识到,这不起眼的小东西背后,蕴藏着何等恐怖的商机!
“此……此物,真能去污?”常乐的声音都有些微微颤抖,再无之前的半分倨傲。
余瑾见状,心中暗笑,知道这“香胰子”的魔力,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
他平静地说道:“侯爷若不信,大可亲自一试。或者,取一块污渍最重的抹布来,下官当场演示。”
常乐哪里还顾得上这些,他一把抓过桌上的另一块碧绿色的薄荷香胰子,也学着余瑾的样子,在水中搓揉起来。当那丰富细腻的泡沫和清凉提神的薄荷香气将他的双手包裹时,他脸上的表情,已经从最初的震惊,迅速转为了狂喜和难以置信的贪婪!
“神物!当真是神物啊!”常乐激动地搓着手,目光死死地盯着桌上的几块香胰子,那眼神,仿佛饿狼看到了最鲜美的羔羊,又像是赌徒看到了能瞬间翻本的绝世好牌。
余瑾看着他这副模样,适时地开口,声音平淡却带着致命的诱惑:“侯爷,此物名为‘香胰子’,乃下官偶然得之一古方,改良而成。其制造之法,看似简单,实则奥妙无穷,非一般匠人所能掌握。其原料,不过是些寻常可见的油脂与草木之碱,辅以各种天然花卉提取之香精,成本之低廉,远超侯爷想象。”
余瑾顿了顿,加重了语气:“但其效用,侯爷也已亲身体验。此物一旦面世,下官敢断言,必将风靡整个大安,上至皇宫内苑,下至寻常百姓,无人不爱,无人不需。其市场之广阔,利润之丰厚,恐怕要以十倍、百倍于侯爷如今的香料生意来计!”
“十倍!百倍!”常乐倒吸一口凉气,双眼放光,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他毫不怀疑余瑾的话。以他纵横商场数十年的经验,这种划时代的产品一旦推广开来,所能创造的财富,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什么土地田产,什么传统香料,在这“香胰子”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这一刻,常乐看向余瑾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
之前的鄙夷、不屑、嫌恶,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狂热的讨好、以及毫不掩饰的贪婪与渴望。
在他眼中,余瑾不再是那个讨厌的“余疯子”,而是手握点石成金之术的财神爷!
“余……余大人!”常乐的声音都有些发颤,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甚至主动从太师椅上欠了欠身子,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您……您今日前来,莫非……是想与本……与小侯,共谋这‘香胰子’的大生意?”
余瑾看着常乐这戏剧性的转变,心中冷笑,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微微颔首:“侯爷果然是聪明人。这‘香胰子’的生意,下官一人之力,难以做大。若能得侯爷这般深谙商道、渠道广阔的贵人相助,必能事半功倍,财源广进。”
“好!好!好!”常乐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激动地搓着手,看向余瑾的目光,充满了前所未有的热切,“余大人放心!只要您肯将这‘香胰子’的生意交予常家,条件……条件好商量!不!余大人您说,要如何合作,小侯无有不从!”
那卑躬屈膝的模样,哪里还有半分之前永安侯的威严与傲慢?
香胰子的魔力,在永安侯常乐的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它不仅洗去了他手上的污垢,更似乎洗去了他对余瑾的偏见与仇恨,只余下那赤裸裸的、对巨大利益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