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雕花木门在法警的推动下缓缓打开,冬日阳光穿过高大的玻璃窗,在深褐色审判席上投下冷硬的光芒。李坤被带入法庭时,藏青色工装已换成囚服,胸前的编号在逆光中像道永不愈合的伤口。
检察官林静宜的高跟鞋声在空旷的法庭回响,她手中的证物箱金属扣环发出轻响,惊醒了后排打盹的法警。第一个被呈上的是那台磨旧的望远镜,镜筒上的医用胶带在灯光下泛着苍白:“被告通过此望远镜,持续观察受害者日常作息达47天,记录于笔记本第12至37页。”
投影仪亮起,李坤的日记扫描件出现在屏幕上。8月15日的记录被红色荧光笔圈住:“米色连衣裙,9:02开门,左手拎巴比馒头塑料袋,右腕银镯直径6厘米。”字迹工整得反常,像凶手用尺子丈量过的死亡倒计时。旁听席传来倒吸冷气的声音,张恪然的拳头在木质椅把上捏出青白——那是他妻子每天清晨的固定画面,此刻却被凶手拆解成死亡攻略。
“第二组证据,”林静宜举起装在证物袋里的玻璃瓶,“内含95%浓度酒精,瓶身检测出被告指纹,与现场残留的白酒瓶盖螺纹完全吻合。”她转向被告席,“被告用此瓶盛装助燃剂,在杀害受害者后纵火,试图毁灭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她抽出鉴定报告,“酒精泼洒轨迹避开了卧室衣柜,显示凶手刻意保留现场部分痕迹,以强化‘劫杀’假象。”
李坤的视线掠过玻璃瓶,突然想起案发当天在便利店买酒时,收银员多看了他两眼。那个细节让他喉结滚动,囚服领口渗出冷汗——原来每个看似随意的举动,都早已被证据链牢牢锁住,成为呈堂证供的一部分。
辩护律师张志强起身时,西装面料摩擦椅背的声响格外刺耳:“我的当事人因高利贷逼债陷入绝境,案发前已出现抑郁症状,其行为属于激情杀人——”
“反对!”林静宜的声音像把手术刀,“被告在2014年8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32次出现在18栋附近,其中17次穿着特定工装,符合《刑法》中‘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预谋特征。”她调出通讯基站定位图,“受害者手机发送短信的9:07分,被告正位于案发现场,而他的手机信号在此期间刻意屏蔽,直到9:37分离开小区才恢复。这说明什么?”她环顾法庭,“说明被告清楚知道作案时间窗口,并且有意识规避监控定位。”
法庭电子屏切换到监控画面,李坤8:20潜入小区的身影正在楼梯间回望,每一步都刻意避开声控灯。张志强的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出话——他知道,在逐帧分析的监控证据前,“临时起意”的辩护苍白如纸。
最致命的打击来自dNA鉴定报告。当法医小林出庭作证,说明钱包内侧的血迹如何与被告左臂划伤时间吻合时,李坤突然用额头抵住被告席的木质挡板,发出压抑的呜咽。他终于明白,自己以为的“完美伪装”,不过是在受害者的生活里留下了无数带血的指纹,那些被他忽视的细节,最终成为绞紧绞索的力量。
张恪然的证词让法庭陷入寂静。这个失去妻子的男人盯着李坤,声音像生锈的铁丝:“曼莎从不让陌生人进门,连物业维修都要查工作证。”他举起妻子的日记,封面上贴着女儿的照片,“她的日记里记着每个邻居的喜好,却从未提过‘李坤’这个名字——因为在她的世界里,根本没有你这样的‘熟人’。”
日记被翻到最后一页,李曼莎的字迹停留在9月10日:“然然说明天要带饼干去幼儿园,得早起烤曲奇。”这句话让旁听席有人悄悄抹泪,而李坤的视线始终盯着地板,仿佛在躲避那些被他亲手掐灭的生活碎片。他想起自己女儿曾在作文里写“爸爸会修电视机”,如今那台望远镜却成了杀死另一个母亲的凶器,命运的反讽让他胃部翻涌。
林静宜适时放出网吧监控录像,李坤疯狂搜索“婚外情杀人判几年”的画面刺痛着每个人的神经:“被告不仅预谋杀人,更试图伪造婚外情抹黑受害者,此行为已构成对死者名誉的二次伤害。”她的手指划过屏幕上的搜索时间,“这些操作发生在案发后10小时,足以证明其主观恶性极深,并非所谓的‘心理崩溃’。”
审判长敲响法槌时,李坤突然抬头望向旁听席角落。那里坐着他的前妻,领口别着女儿幼儿园的校徽——那个他再也没资格参加的家长会,此刻正以审判的形式,向他宣判最后的结局。女儿躲在母亲身后,只露出半张脸,发梢上别着的蓝色蝴蝶结,和李曼莎给女儿买的同款。
“被告李坤,”审判长的声音像块冷铁,“你长期观察受害者作息,利用其善意骗开房门,以剪刀多次刺伤要害部位,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实施纵火伪造现场,并试图通过伪造动机减轻刑罚。上述行为均有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及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李坤的身体微微前倾,仿佛在聆听某种久违的救赎。但审判长接下来的话让他如坠冰窟:“本院认为,被告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判决如下——”
张恪然闭上眼睛,眼前浮现出火场中妻子染血的米色连衣裙。陈立峰坐在后排,看着被告席上那个蜷缩的身影,想起案卷最后一页的批注——当李坤第一次举起望远镜,对准201室飘窗时,罪恶的种子就已在凝视中发芽,最终将他自己烧成灰烬。那些被他视为“猎物”的日常细节,最终成了钉死他的十字架。
法槌落下的声响在法庭回荡,惊飞了窗外的寒鸦。“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句话像道闪电,劈开了长达15个月的侦查与审判。李坤被法警架起时,突然望向审判席上方的国徽,那里的光芒让他眯起眼——原来正义的光照,从来不会因黑暗的遮掩而迟到,它一直都在,照亮每个被恶意践踏的灵魂。
闭庭后,陈立峰站在走廊尽头,看着法警押送李坤穿过旋转门。男人的背影与监控里那个频繁回望的身影重叠,让他想起现场复勘时在衣柜发现的血钱包——那个藏在隐蔽角落的物件,终究成为指引正义的路标。手机震动,是小林发来的消息:“队长,李坤的望远镜镜片上,检测出201室窗帘纤维。”这个细节让他忽然明白,凶手以为自己在暗处凝视,却不知每个举动都在光明中留下印记,就像那些在鲁米诺试剂下显形的血痕,永远无法被火焰吞噬。
他摸出钢笔,在案卷最后一页写下批注:“每个凝视深渊的人,终将被深渊吞噬。当他举起望远镜的那一刻,罪恶的火焰就已点燃。”墨迹在纸页上洇开,像滴入清水的血,慢慢扩散成警示的形状。走廊另一端,张恪然正捧着妻子的日记发呆,阳光穿过他的指缝,在地面投下细碎的光斑——那是李曼莎曾经在阳台晾晒衣物时,裙摆晃动的光影,如今却成了一个家庭永远的痛。
暮色降临,法院外墙的浮雕在余晖中显得庄严肃穆。陈立峰望向远处的小区,那里新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正在调试,红点在夜色中闪烁,像无数警惕的眼睛。他知道,故事的尾声不是判决,而是对每个普通人的提醒:在享受岁月静好时,别忘了身边可能存在的凝视——但更要相信,无论黑暗如何蔓延,正义的火焰终将照亮每一个角落,让罪恶无处遁形。
当警车的尾灯消失在街角,李坤在囚车上忽然想起女儿的笑脸。那个他曾试图用杀人来逃避的现实,此刻像面镜子,映出他沾满鲜血的双手。他终于明白,自己凝视的从来不是别人的生活,而是内心的深渊——而深渊,终将回以吞噬。法庭的灯光次第熄灭,陈立峰的批注在卷宗里静静沉睡,等待下一个需要警惕的灵魂。而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李曼莎的衣柜依然矗立,那个带血的钱包成为永远的警示:生活或许平静,但每个善意的开门,都可能成为罪恶的入口;每个凝视的目光,都可能在深渊中点燃火焰——但正义,永远会让火焰熄灭,让真相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