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有可能是张国栋向景瑞建议的……”
霍星云嗤笑一声,目光紧盯着霍庆辉的眼睛,语气讥讽的说道:“孙若雪怀上李东浩孩子的事情呢?您应该在我和孙若雪结婚前就知道了吧,让那个贱货生下野种的孩子,然后继承我的家产,盛云集团也就顺理成章的落入了二叔手里,我猜的对吗?准备什么时候弄死我?等孩子长大成人,还是出生后就对我下毒手?我想是出生后吧,孩子长大成人需要十几年,你肯定是想在你闭眼前,看到盛云集团并入霍家,想怎么弄死我?让管家下毒,还是再策划一起车祸?”
“不……不是……没有……”
霍星云自嘲苦笑着摇头:“我想应该是让管家下毒吧,管家你们都收买好了,是不是你们收买的胡鹏宇突然反悔,不敢对我下毒,你们害怕胡鹏宇会偷偷告诉我真相,所以你们用钱引诱胡鹏宇离开我家,又把胡鹏宇骗去了广东杀人灭口的?”
“不是不是,我没有收买过你的管家……”
霍星云冷笑着探身凑近霍庆辉面前:“不是你那就只能是二叔啦,拆散我和陈笑笑,让我和陈自强反目,没有陈自强的支持,我手里只有45%的股份,只要二叔联合其它股东,以超过我的持股数,就能把我赶下董事长职位。但让二叔没想到的是,黄德根仍旧坚定不移的支持我……”
“不……不可能是景瑞……”
看着霍庆辉脸上焦急辩解的表情,霍星云长长的叹了口气,低头从公文包里取出李东浩的体检报告递在霍庆辉面前:“李东浩已经被我废了,多谢你把李东浩安排在盛云医院,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现在李东浩跟太监的唯一区别就是,他还可以站着撒尿。”
霍庆辉盯着放在被子上的体检报告看了十几秒后,缓缓抬头看着霍星云:“李东浩不是景瑞的儿子,废了也就废了吧,反正他是不可能被霍家承认的……”
霍星云嗤笑一声,举起平板电脑找到唐雯玉指使手捂死婴儿的视频,抬头看着霍庆辉,未语先叹咂了下嘴:“青云遇害是一个坏消息,还有一个坏消息……”
“什……什么坏消息……”
霍星云面带微笑的看着霍庆辉:“这件事待会再说,先说说您是怎么计划让孙若雪的野种夺我家产的吧。你明知道贱货怀上了李东浩的野种,还用股份逼我就范,等那个贱货生下野种后,落在我的名下,然后再慢慢想办法弄死我,反正那个野种在我名下,我死了,我的家产肯定由我名下的野种继承。可惜我不识抬举,拒绝了您的提议,之后就发生了两起车祸,想必这两起车祸,您是知情人吧,还是您就是策划的主谋?”
霍庆辉双眼瞬间圆睁,急声辩解又一时想不出理由:“不……不是……”
霍星云冷笑声中抬手挡在霍庆辉面前,制止霍庆辉继续编造理由:“不用说了,是与不是都不重要了,最后一个坏消息就是,二叔用盛云集团股份想要换回您的重孙,我在拿到二叔名下的盛云集团股份后,不小心告诉了二叔,李东浩不是他的儿子。二叔经过亲子鉴定的检测后,知道那个野种是张国栋的孙子,就想让张国栋掏钱赎回那个野种,可惜啊,张国栋不肯掏钱……”
看到霍庆辉越来越苍白的脸色,霍星云故意哀叹一声轻轻摇头:“我是真没想到,二叔一气之下,竟然叫小婶把那个野种……”
说话间,霍星云举起平板点开视频播放,目光直视着霍庆辉的脸色。
霍庆辉看着视频里男子用枕头捂住婴儿的面部时,双眼越睁越大,看着婴儿从手舞足蹈到四肢无力垂在婴儿床上……
听到平板里没有声音,霍星云知道视频播放完毕了,收起平板后退两步坐回座椅上,戏谑的眼神扫视着仍旧呆愣着的霍庆辉。
“爷爷,节哀哦!一个野种死就死了吧……”
“霍星云,你……”
看到霍庆辉突然抬头大吼一声,但话未叫完便直直的倒在床上,霍星云冷笑声中站起来,挥手吩咐道:“叫医生进来吧,不惜一切代价保住他的命。剧情还没演完,现在还不能死,至少也要看到大结局。”
走出霍庆辉的房间,看到站在门外的刘诚,霍星云冲着刘诚微微一笑,手指着二楼过道的角落,示意刘诚过去说话。
“老爷已经很后悔了,霍少,你……”
霍星云冷笑一声,目光直视着刘诚的眼睛:“后悔能让我爸妈活过来吗?能让孙若雪那个贱货别生下李东浩的野种吗?”
“景琛的车祸是意外……”
霍星云冷笑声打断刘诚的话,掏出手机找到拍下的苏清涵手镯的照片递在刘诚面前:“我爸妈出车祸时,这只手镯应该戴在我妈手腕上的,知道我在哪找到它的吗?在李东浩的房间里。这只手镯足可以证明,霍景瑞或张国栋在我爸妈出车祸时,曾在现场出现过并取走了我妈手腕上的手镯。或许他们还拿了我妈身上的其它首饰,我只恨当时没有检查我妈的遗物……”
刘诚盯着霍星云的手机看了几十秒后,发出一声长叹,伸手拉着霍星云走进最近的房间。
拉着霍星云坐在房间座椅上,刘诚未语先叹道:“景琛出车祸那天,老爷事前肯定是不知情的,景瑞少爷打电话给老爷时,老爷急晕了过去,当时就送去了医院。”
看到霍星云脸上的冷笑,刘诚轻叹一声继续说道:“当天晚上景瑞少爷去医院看望老爷,跟老爷提议景琛少爷去世了,你又太年轻,想把盛云集团并入霍家,跟老爷商量了两三个小时,起初老爷是不同意的,但后来景瑞少爷一直劝说,老爷也一直想壮大霍家产业,才同意景瑞少爷的提议,强迫你用景琛少爷名下股份,换取景琛少爷和苏小姐的牌位进入霍家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