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言书吭吭哧哧,终于一咬牙,说:“姐,你给我的钱,我都花光了。”
一串钱,一千文,住客栈一晚上只要一百文,吃饭一天只要三十文,可他一下子把一千文都花光了。
两人的家底他清楚,买了家里的田地和房子,统共就只得了十三两银子。
两人一路到京城花用不少,如今又事事艰难,原本应该省着花的。
“花光了就花光了呗,只要你觉得花得值就行!”叶云青听说是这件事,倒是放了心,她还以为宋言书年轻气盛,遭遇不公,在外头起冲突被人打呢。
宋言书抿抿唇,他也不知道花的值不值。
钱花得精光,他到现在还连个馒头都没吃,但觉得理亏,也不敢提。
翻开卷宗,他就仔细看起来。
叶云青又重新看一遍,从那些蛛丝马迹之中进行梳理。
南城的破庙最先的一起案子,是九年前,那时庙里还有个庙祝,最先遇难的就是他,被啃得全身上下没剩几块肉。
自从庙祝遇害,庙就空了下来。
偶有错过宿头或是没钱住客栈的,来这里凑合一宿,人没过夜就没了,也是死状凄惨。
尸体还是在林子里拾柴砍树烧灶的附近百姓发现的。
上一任的南城都司刘捕快带了两人在这里探查,当夜三人都陈尸破庙中。
连官差都死了,百姓们更是害怕,连那方都不敢去。
再后来,有人以为是什么兽类,成群结队地过来蹲守,想除了这害。最后留下几具尸首,逃得性命的也都吓疯了。
闹鬼的事就传得越发远了。
据说有人在月色下远远看过那东西,长发披面,四肢着地,快如疾风,绿眼獠牙,站起身时,有一人半高。
那不是鬼又是什么?
后来这里就连白天都没人敢来了,庙也越发的破败荒凉。
南城都司衙门的官差倒是来过几次,都是挑的大白天,过来逛一圈,发现的东西有限,都在卷宗里。
叶云青眉心舒展,昨夜她亲眼看到那个东西,结合这些卷宗,她有了发现。
看了几份后,宋言书的脸色越发差了,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南城的破庙竟然这么凶险,而昨天晚上他和姐在那里过了一y夜,真是逃得了一条命。
所以他今早起来看见的那些血迹,就是昨天夜里曾经经历过的凶险。那些东西来过,他却睡得那么死,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姐昨天晚上一个人是不是很担心害怕?
他抬起眼:“姐,对不起。昨夜……”
“放心,昨夜我藏起来了,我很安全,没受到惊吓。”叶云青见他脸色苍白,知道他这一定是后怕,笑着安慰他:“卷宗里带了些村民的臆想,其实没有那么恐怖。”
“姐,你从这里看出什么没有?”
叶云青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有所发现:“你是不是也看出一些什么了?待会儿霍大人来了,一起说。”
宋言书点点头,继续看,希望能发现更多线索。
晚些时候,霍霄让人送来了晚膳,宋言书狼吞虎咽,一个人吃了四碗,撑得差点不能动了。
见叶云青和霍霄都有惊讶之色,他立刻说:“这个,不用花钱,吃一顿算一顿!”
霍霄眉梢扬起:“读书人不都克己复礼,处处端着,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吗?”
宋言书惊讶地瞪大眼睛:“读书人也是人,也会饿肚子!只要大节不亏,行事不必拘于小节!”
这话倒让霍霄对他刮目相看。
他转头看叶云青:“你要的这些卷宗也看过了,现在,咱们移步,聊聊案子!”
叶云青:“……”
这才刚吃完饭呢!在他大理寺,没有一口饭是白吃的。
一众人移步到旁边的文书室,在他们用饭时,大理寺丞卢昕已经将那些案卷搬到了这里。
一众人落了座。
叶云青说:“言书先说说!”
宋言书在她的眼神鼓励里,也不推迟,直接说:“十七份卷宗,历时九年,共有三十五个死者,四个伤者。
死者中,有七人是南城都司衙门的捕头和捕快。有一人为庙祝,五人为外地货商,其余人皆是普通百姓或是乞丐。
这些案子,近者只隔了两月,远者隔了一年半。平均一年两起。
他们有个共同点,都是在破庙或者附近,不超过方圆二十丈的距离。
所有死者都是撕裂伤,身上都被啃咬;现场的血迹呈滴洒状而非拖曳状;
只有少数死者身上有刀伤;
有目击者看到,那鬼物长毛披发,绿眼獠牙,站起来高过人许多。
从这些卷宗的伤处比对,三十五个死者中,虽有人身中刀伤或钝器伤,但真正致命的,都是喉间撕裂伤。我得出结论:杀人者有两个可能:一是极凶猛的兽类,以人肉为食;二是有人故意伪装,装神弄鬼!”
说完这些,他立刻拿眼看叶云青:“姐,你觉得呢?”
“很有道理,我也是这么想的!”叶云青脸上都是笑意:“继续!”
宋言书侃侃而谈:“兽的话,应该是熊、狼、虎,或者狗。我觉得狼和狗的可能性要小些,它们身形小。如果是人,踩上高跷,穿上长衣,既找不到什么脚印,又显得行动迅速。”
“你说的这些案子,都已经找到了凶手。”霍霄在一边悠悠地说,他看宋言书的眼神有几分打量。
他自己看过那卷宗,散乱,零碎,能从那里拼凑出这些信息,这个少年很敏锐。
叶云青把这些卷宗重新摆放,其中十一份放在一起:“从这里面挑就好了,其他的参考性不大。只有这些表面上已经结案了,实际真凶应该仍然逍遥法外。”
她看霍霄:“大理寺少卿的权力有多大?”
“为什么这么问?”
“我在这些卷宗里发现了一些不太好的东西,虽然你在我们百姓心里已经是个大官。但我觉得以你的身份大概撼不动!”
霍霄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他眯起了眼睛:“说说为什么你这么觉得?”
叶云青说:“我看到的那个东西应该是被人豢养的恶犬,凶残却有智慧,活动范围就在破庙附近。结合卷宗看得出它们并不会扩张出去,畜生没有这个自律性,只可能是有人约束。
要把一只狗训练到有一定智慧,只听命于主人,能捕杀、诱敌、又能守得住本能,至少要两年时间。
但它壮年期只有四年,超过这个时间就会行动迟缓。这卷宗里面时间穿插足有九年,这说明不止一只狗。或者说,不止有狗,也有人在伪装。
有这个财力和权力豢养出这样犬类且不止一只,用尸体或者活人喂养,却至今安稳无事,霍大人,你觉得会是普通百姓吗?”
霍霄说:“也许不是狗呢?”
“我亲眼所见,确实是狗,只是体型高大健硕,被训练的很好,咬人时快狠准。”
霍霄眼瞳微微一缩,再看向叶云青的眼神里,打量中带着压迫:“你不但看到它了,你还看到它出手了?”
“对!”
“它却没咬你?”
“我说了我藏起来了!”叶云青看他一眼,那压迫和审视她没在意,“霍大人,那破庙附近,有什么秘密吗?”
霍霄疑问:“嗯?”
“恶犬为什么被它的主人安排在那里,应该是为看守,或是守护破庙附近的什么秘密。它有固定的地方可以藏身,那个地方一般人不能去。你可以就近查一查!”
守护某个秘密?
霍霄眼睛又眯起来。
挺有意思的,梁王殿下让他跑这趟,他没白跑!
叶云青没看他,手指点着其中一份:“你看这份,共去了八人,逃走三人,逃走的三人吓疯了。以那恶犬的本事。不过是八个普通男子,它要杀起来很容易,逃走了三个,也许是故意放过的。更像是,震慑!”
霍霄一针见血:“昨夜你和你弟弟也没事!”他不信大活人能藏得住,狗鼻子灵得很。
叶云青目光微抬,语气笃定:“所以我们也是它刻意放过的。”
“也是震慑?”
叶云青抬眼:“对我们不是为了震慑,而是让我们无路可去,把我们逼到绝境。或者说,更倾向于既看戏,也想看厉府的反应。另外他对他所要隐藏的那个秘密一定很自信,我和我弟在那人眼里不值一提,他也并不担心那个秘密会因为我们而受到影响。”
她目光清澈中又有一丝精明:“我只是答应抓住那只鬼,其他的我可没答应。至于后面会揪出来多大的乱子,你是不是扛得住?也与我无关。”
霍霄点头。
她若能抓住那只“鬼”,这案子就破了一半。
而她所提到的,不是鬼,而是人为,背后之人身份特殊且位高权重,他也是认同的。
宋言书前面听得又惊又怕,听到这里,忙说:“不行!姐,你不能去冒险!”
叶云青冲他安抚地笑:“我又不是普通人,我会设陷阱,再说,我有帮手的!”说着,还冲他眨眨眼睛,像在暗示什么。
宋言书一怔神的功夫,霍霄已经起身:“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去哪里?”他脱口而出。
霍霄神色淡淡:“大理寺请你姐过来,是为了了解案情。现在问话结束,你自然从哪来回哪去?”
宋言书想到要回那个破庙,心里有些发怵,但他也明白,面前这个是官,公事公办而已。
早知道他之前就应该留些钱在身上,买一些毒药,遇到那东西的时候还能拼一下,现在,要赤手空拳去对付那东西吗?
叶云青却很轻松:“走吧,它昨天没有咬我们,今天也不会对付我们!我们是安全的。”
姐弟两个出大理寺时,好几双眼睛或明或暗地看过来。
叶云青神色淡淡的,秀眉微微蹙起。
宋言书压根没发现,垂头丧气。
他该怎么劝着姐,哪怕露宿街头,也不要回破庙呢?
看着人离开,卢昕目光转了转:“大人,您是想拿他们当饵吗?需要大理寺的人事先埋伏吗?”
霍霄看他一眼:“你想多了!”
已是下值时间,他出来上了自家的马车,走了。
卢昕挠头,竟是真的不管吗?
也是,那两人没有住处与大人有什么关系?他们要回破庙,那是他们自己的决定。
就算明知两人凶多吉少,可京城里那么多人,谁有空去理会两个外乡人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