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那扇熟悉的破旧家门,一股浓重的药味和衰败气息扑面而来。
林春花躺在床上,身体干瘦,眼神浑浊,父亲张建军早已不知所踪,可能早已客死他乡,或彻底断绝联系。
张玲花带来的进口营养品,和崭新的保暖衣放在床头,她整个人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林春花抓着女儿的手,哆嗦着嘴唇打量,不算绝对的白净细嫩,毕竟玲花也要亲手做工,但看上去就让人知道利落有劲儿。
曾几何时,林春花那双细瘦枯槁的手,也能做一手好针线,当年相亲的衣服就是她自己改的。
她也曾想去县城找点活干,但几十年脱离劳动、与社会脱节,她早已失去了谋生的信心和技能。
她只能流泪,除了这个什么都做不了。
明明她知道了历史的走向,知道许多大人物,许多赚钱的法子,但她总觉得自己没有那种拼搏的心机,不敢随意尝试。
刚重生的时候,她只记得堂妹的风光,知道妹夫张建军可是大个人物,名字会在商界如雷贯耳,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她心想,这样一个风光人物,那一定是在社会上游刃有余、左右逢源的人,是家里天不怕地不怕的顶梁柱,一定能保护好她。
自己只要跟了他,就一定会有好日子过,就像上辈子的堂妹。
堂妹……林春苗……她这辈子为什么要嫁给赵成章,她也重生了?还比自己提前重生?
可明明上一世,她拿捏张老三拿的死死的,张老三也不乱搞,她活的多幸福啊,她凭什么也能重生?
还有……为什么张老三对堂妹那么好,从不乱搞……
她心里或许已经有了答案,但她没精力去想了。
张玲花环顾这间昏暗的、几乎没有任何像样家具、只有自己寄钱买的电视机是唯一亮色的屋子,心中百感交集,默默地替母亲擦去眼泪,又默默地为她掖好被角,最后沉默地离开。
回到公司后,她向小姨详细汇报了此行情况,包括工厂选址考察结果,以及……母亲的境况。
明殊听完,沉默良久,主动谈起了过去:
“你妈不坏,她是没有脑子去做坏人的。她原先还挺正常,想往好的地方去,做军官夫人,坐小吉普车。”
“你也知道,她没成功,然后她就疯了,嫁了个一个街溜子。明明家里全靠她支撑,她却希望男人哪天能发财。”
“可她只在张家吃了很多苦。”张玲花叹气。
“她要是把这份隐忍和勤劳,用去干别的事,干什么不能成,何苦来哉?”
张玲花不理解,母亲为什么非要嫁给这样的父亲?非要指望这样的父亲?
“像你妈妈的人,不能再有下一个了。”
明殊拍了拍外甥女的肩膀,张玲花郑重点头,向明殊保证。
后来她也的确为之努力了一生,她一直追随在明殊身后,和她一起去减少像母亲这样的女性。
她们一起投入了热身于公益事业,牵头成立“春苗女性发展基金”。
一起为欠发达地区、城市边缘女性提供免费培训,教会安身立命的技术。
为在职女性设立技能提升奖助学金,鼓励她们掌握更高级的知识。
组建专业的公益律师团队,基层女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和集体维权支持。
邀请像她自己一样从基层技术工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破除“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幻象。
她们做了许多许多事情,她们也有许多许多事情等着去干,她们的旗帜永远鲜明:
“真正的女权主义,根基在于劳动!在于双手能创造价值,肩膀能担起责任!我们也将有底气扞卫我们的权利!”
……
在女儿走后,林春花睁开眼,眼前却不是破败的房顶,而是陌生又熟悉的林家。
这是她打小长大的地方,一切和几十年前一样,而她,还穿着几十年前,那件自己改了的军装。
抬起手,还是那双虽然有些粗糙,却仍比同龄人娇嫩的手掌,干净白净,她知道,此时这双手有多巧。
她对这个状态不陌生,无非是又重生了,而今天,是让她印象深刻的一天。
赵成章要来,她前前世的丈夫,那个把她当奴才用,用了一辈子,最后被累的疾病缠身,才知道他外面还有人!孩子都不小了!
姓赵的就等他咽气,然后把人娶进门,他对外表示继子会视若亲出,随他姓,当做亲儿子照顾。
狗男人,那分明就是你的种,装什么装!还有两个小野种,自己照顾了那么多年,这个学业有成,成了名校大学生,反而不认她了!
都是贱人!
都和张建军一样,都是贱人!两次了,两次她嫁的都不是人!
她发疯似的扒下了衣服,想要逃离这一天,却被一个大巴掌糊到头上。
“诶呀,春花高兴过头,痰迷了心窍了!”
是娘的声音!
林春花还没缓过神,有几个大巴掌啪啪的打了下来。
“诶呀,春花,回魂!回魂!”
“别发疯了,你二叔把车开了过来,快上车!”
泪眼模糊中,林春花看到母亲紧紧拉着自己,还能走路的父亲背着行李,二叔开着她心心念念那辆小吉普……
二叔!
林春花内心尖叫,她这是活见鬼了吗!
还有,她爹不是腿断了吗?!
“怎么愣着啊!快上车!”
林家大媳妇着急的不行,直推女儿,平时挺机灵一姑娘怎么今天就傻了?
还是林老大,以为女儿高兴坏了,把女儿背上了车。
“到了工厂要好好表现,机灵一点,别傻了吧唧的,会被人退回来。”
“春花不傻,机灵着呢……”
“今儿就傻!”
林春花傻愣愣坐在那里,上次看到母亲这么爽朗,还是很久以前了,是父亲腿没断的时候。
是的,父亲现在腿没断!
还有父亲,不会在愁眉苦脸,觉得自己是个废人的父亲。
还有活着的二叔!
这,这都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