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笔录 卷首】
“血墨判官者,不书生人,不录亡魂,只记骨税。
今夜受案:编号 55-1923-2023,案名《骨税轮回》。
原告:时间本身。
被告:唐雅、刘传新、周世坤、小林。
旁证:55 具童骨、55 枚银元、55 条胡同。
法器:血墨笔(由唐雅第 55 圈指骨磨成)、骨简(由 55 岁刘传新脊椎制成)、
印泥(由周世坤 19 岁骨脂熬化)、判官印(由小林断指截面刻成)。
开庭——子时 14 刻。”──────────────────
第一幕 开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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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场 00:14 敲骨鸣冤 血量 55ml】
铜钟内壁亮起幽蓝磷火,火里浮出一张公堂。
堂上悬匾——“骨税司”。
判官无面,唯有一支血墨笔悬于空中。
鼓声为惊堂木,鼓楼为衙署。
唐雅被脊椎骨简卷住双足,倒吊在公堂正中。
她的血液逆流,滴入血墨笔,笔锋自动书写:
“被告唐雅,欠时间 55 年,利滚利,合计 3025 年。”
【第二场 00:19 剥衣见骨 血量 110ml】
血墨笔一挥,唐雅皮肤剥落,像纸衣。
皮下不是血肉,是 55 张病历卡,
每张病历对应一条胡同,卡上诊断皆为“时间逆行”。
病历卡自动翻阅,空白处浮现一行金粉字:
“请被告自述,为何 55 年不还骨税?”
唐雅张口,却发不出人声,只吐出 55 枚银元,
银元落地,化作 55 个微型鼓楼,鼓楼里各锁一个她。
【第三场 00:24 滴血认亲 血量 165ml】
刘传新的亡魂被骨简拖上堂。
他只剩一颗头颅,眉心 GpS 坐标闪着 39.907N,116.397E。
血墨笔蘸其颈动脉残血,写道:
“原告刘传新,诉:被告唐雅于 1977 年借我骨不还。”
头颅张口,吐出一截脐带,脐带另一头系着唐小羽。
脐带滴血,血呈淡金色骨脂,落地成一行童书:
“欠债人,亦是讨债人。”──────────────────
第二幕 对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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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场 00:29 肉簿对骨簿 血量 220ml】
周世坤 19 随形态被押上堂。
血墨笔剥开他右手小指,指内竟无骨,
只有一张卷轴,展开是 55 米长的《骨税图》。
图上画着 55 条胡同,每条胡同口站着一个唐雅。
血墨质问:“为何以他人之骨绘己之图?”
周世坤笑而不答,只把卷轴抛向空中,
卷轴化作骨简,骨简上自动浮现一行血字:
“图成之日,骨主自来。”
【第五场 00:34 魂印对指印 血量 275ml】
小林被押上堂,身体一分为二:
19 碎肉身,95 岁骨魂。
骨魂手捧断指截面,截面上刻着“第 55 号被告”。
血墨笔以骨魂为印泥,在骨简上按下指印,
指印立刻长出年轮,年轮里浮现 55 次“跳车失败”画面。
血墨问:“为何不老不死?”
骨魂答:“我只是一截指骨的影子,影子不会死,只会重复。”
【第六场 00:39 骨简对年轮 血量 330ml】
55 具童骨列为旁证,排成骨简墙。
每根骨简上浮现当年被害日期:1923-07-15 至 1977-04-27。
骨简齐声哭喊,哭声化作血墨,
在公堂地面写下 55 行判词:
“被告周世坤,主谋;被告刘传新,协谋;被告唐雅,偿债人;被告小林,守夜人。”
哭声戛然而止,地面裂口,露出第 0 号骨简——
骨简空白,等待最终签名。──────────────────
第三幕 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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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场 00:44 血墨判词 血量 385ml】
血墨笔蘸满四人血液,在骨简上书写:
“一,周世坤剥骨绘图,判以自身骨为纸,生生世世不得成图;
二,刘传新活埋偿债,判以自身魂为灯,岁岁年年照骨井;
三,小林守夜失期,判以自身影为锁,永锢鼓楼第 14 声;
四,唐雅……”
写到此处,笔尖突然停住,血墨凝固成 GpS 坐标:
39.907N,116.397E——鼓楼中心。
【第八场 00:49 空白签名 血量 440ml】
判官无面的位置,浮现一张人脸——
是唐雅 55 岁的自己。
老年唐雅手持骨简,对年轻唐雅说:
“最后一捺由你来补。
补完,你即成为第 0 号病人,循环归零;
不补,鼓楼第 14 声将把你震成 3025 片骨屑。”
年轻唐雅用断指指骨蘸血,
在空白骨简上写下最后一捺——
捺未落,血先凝,凝成一枚 7 碎儿童指骨。
指骨背面刻着:
“唐雅,第 0 号,骨税偿清。”
【第九场 00:55 印落成判 血量 495ml】
骨简合上,发出铜钟第 14 声。
声浪中,鼓楼外壁开始剥落,
剥落的砖石竟是 55 条胡同的缩影。
胡同里所有鬼影同时抬头,齐声高呼:
“判官已出,骨税已清,时间重启!”
声浪过后,公堂消失,
只剩一枚巨大的血墨印章悬浮夜空,
印章底部,赫然是唐雅的完整指纹——
唯独缺了最后一截捺。
【判官笔录 卷尾】
“本案已结,余留一印。
印缺一捺,故循环未断。
下一个 55 年,缺捺之人将再来补印。
届时,鼓楼将敲第 15 下。
——血墨判官 00:55:00”
印章下方,血墨未干,
自动浮现一行新字:
“第十二章 终局或开始?
落款人:唐小羽,2078-08-22。”
(第十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