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温乐瑜就被沈听澜拽着往院外跑。沈听澜新做的蓝布裤子卷着裤脚,露出脚踝上沾着的草屑,手里攥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里面是两人攒了半个月的布票和钱。
“快点乐瑜!去晚了供销社的雪花膏就被抢光了!”沈听澜的大嗓门惊飞了院墙上的麻雀,她回头看温乐瑜小跑着跟上,忍不住放慢脚步,“你家顾晏廷也太宠你了,让你多睡半个时辰,差点误了时辰。”
温乐瑜脸颊微红,手里还攥着顾晏廷塞给她的油纸包——里面是两块刚出锅的糖糕,带着他掌心的温度。“他说……路上饿了可以吃。”
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顾晏城的嚷嚷:“沈听澜你等等我!我哥让我跟你们去,说路上不安全!”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褂子,肩上扛着个空背篓,跑起来时背篓晃悠着,像只笨拙的熊。
沈听澜回头瞪他:“谁用你跟着?我一拳能打跑三个流氓,用得着你保护?”嘴上这么说,却把布包往他怀里一塞,“拿着!别弄丢了票子。”
顾晏城立刻眉开眼笑,颠了颠布包:“放心!我把背篓腾空了,专门给你俩装东西——我哥说了,乐瑜嫂子喜欢供销社的玻璃珠,让我多留意着点。”
温乐瑜心里一暖,想起昨天夜里顾晏廷坐在炕边给她擦护手霜,粗粝的指腹蹭过她的指尖,低声说:“明天去赶集,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小玩意儿,别总想着省钱。”那时她还红着脸说“不用”,没想到他记在了心上。
公社的集市比她们想象的热闹。卖菜的吆喝声、孩子的哭闹声、自行车的铃铛声混在一起,温乐瑜紧紧攥着沈听澜的衣角,生怕被人群冲散。她天生胆子小,在这么多人的地方,手心都沁出了汗。
“别怕,跟着我。”沈听澜反手握住她的手,力道稳稳的,“你看那边卖糖葫芦的,待会儿给你买两串。”
两人正往前挤,突然被一个穿花衬衫的男人撞了下。温乐瑜踉跄着差点摔倒,沈听澜眼疾手快地扶住她,瞪着那男人:“走路不长眼啊?”
“哟,这不是顾家的两个新媳妇吗?”男人嬉皮笑脸地晃着手里的酒瓶,酒气扑面而来,“听说一个是娇滴滴的城里小姐,一个是力大无穷的野丫头——怎么,来赶集给男人买酒?”
温乐瑜吓得往沈听澜身后缩了缩,沈听澜却往前一步,叉着腰:“跟你有关系?赶紧滚开,别挡道!”
“脾气还挺冲。”男人眯着眼打量沈听澜,又把目光转向温乐瑜,“还是这位小姐看着顺眼,跟我去供销社喝瓶汽水怎么样?我请客。”
“你找死!”沈听澜抬手就要打,却被顾晏城一把拉住。他把两人护在身后,笑嘻嘻地对那男人说:“王二麻子,别在这儿耍酒疯,我哥要是知道你欺负我嫂子,打断你的腿!”
王二麻子显然没把顾晏城放在眼里,嗤笑道:“你哥?顾晏廷现在就是个退伍兵,还当自己是部队里的营长?我告诉你,这公社我说了算——”
话没说完,就被顾晏城一拳打在脸上。“砰”的一声,王二麻子踉跄着后退几步,捂着流血的嘴角,不敢置信地看着顾晏城:“你敢打我?”
“打你怎么了?”顾晏城活动着手腕,眼神却冷了下来,“我哥说过,谁欺负我嫂子和我媳妇,就往死里揍!”
周围的人纷纷围了过来,对着王二麻子指指点点。王二麻子见状,知道自己理亏,又打不过顾晏城,只好撂下句“你们等着”,灰溜溜地跑了。
“活该!”沈听澜啐了一口,拉着温乐瑜往前走,“别让那混蛋坏了心情,咱去买雪花膏。”
温乐瑜看着顾晏城还在揉拳头,轻声道:“谢谢你,晏城。”
“谢啥?”顾晏城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保护你们是应该的。再说了,我要是不打他,听澜也得把他胳膊拧下来。”
沈听澜瞪了他一眼,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少贫嘴,快跟上。”
供销社里挤满了人,温乐瑜踮着脚才看到柜台后的雪花膏。沈听澜挤进去,把布票拍在柜台上:“给我来两盒友谊牌的!”
售货员刚要拿,就被一个尖利的声音打断:“这雪花膏我要了!”一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女人挤到前面,手里晃着几张工业券,“我给双倍的券!”
“你这人怎么回事?”沈听澜皱起眉,“是我们先看到的!”
“看到又怎么样?”女人瞥了她一眼,“我男人是公社干事,用两盒雪花膏怎么了?不像某些人,穿得跟土包子似的,用了也是浪费。”
温乐瑜的脸白了白,攥着衣角说不出话。顾晏城刚要理论,就见沈听澜突然把柜台一拍,震得玻璃罐里的糖果哗哗响:“你男人是干事就了不起?干事的媳妇就能不讲理?这雪花膏我们要定了,谁也别想抢!”
女人被她的气势吓了一跳,色厉内荏地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
“不管你是谁,先来后到的规矩懂不懂?”沈听澜寸步不让,“有本事让你男人把供销社买下来,没本事就别在这儿横!”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纷纷说那女人不对。女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狠狠瞪了沈听澜一眼,悻悻地走了。
“搞定!”沈听澜拿起两盒雪花膏,一盒塞给温乐瑜,“拿着!咱虽然穿得朴素,但也得香香的。”
温乐瑜看着手里的雪花膏,又看了看沈听澜和顾晏城,眼眶有点发热。她想起刚穿来时,两人抱着哭,担心逃不过早死的结局,可现在,她们不仅站稳了脚跟,还有人护着、疼着,那些灰暗的预言,早就被抛到了脑后。
从供销社出来,顾晏城又拉着她们去买玻璃珠。红的、蓝的、绿的,装了满满一袋子,他献宝似的递给温乐瑜:“我哥说了,你喜欢串帘子,这些够你串好几个了。”
沈听澜在一旁笑:“他就是想显摆自己会挑珠子,刚才在摊子前跟老板砍了半天价,差点把人摊子掀了。”
顾晏城挠着头笑:“那不是想给嫂子省点钱吗?”
回去的路上,夕阳把三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沈听澜和顾晏城还在为谁拎的东西重吵个不停,温乐瑜走在中间,手里攥着雪花膏和玻璃珠,心里满满的都是踏实。
快到村口时,远远看见顾晏廷站在老槐树下等她们。他穿着军绿色的褂子,身姿笔挺,看见她们回来,眼睛亮了亮,快步迎上来。
“累着了吧?”他自然地接过温乐瑜手里的东西,指尖擦过她的手背,“我炖了鸡汤,在灶上温着呢。”
温乐瑜摇摇头,看着他眼里的关切,突然觉得这错嫁的乌龙,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她和沈听澜这对闺蜜,一个被糙汉捧在手心,一个把混混治得服帖,在这八零年代的烟火里,把日子过得热热闹闹、甜甜蜜蜜。
顾晏廷见她笑了,也跟着笑起来,伸手帮她拂去头发上的灰尘:“傻乐什么?”
温乐瑜靠在他肩上,轻声说:“就是觉得……现在真好。”
是啊,真好。有闺蜜在身边,有爱人在眼前,有吵吵闹闹的烟火气,有踏踏实实的小幸福,这样的日子,比书里任何情节都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