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阳光明媚得不像话,整个城市仿佛都在为这个节日欢欣鼓舞。恢复了友好邦交的共振俱乐部成员们相约出门找乐子,行程是由林牧之敲定的,一如既往地体现了他要么不玩,要玩就玩个痛快的风格。
按照规划,我们先要在有着百年历史的老字号餐厅用餐,然后去星城大剧院观看一场交响乐演出,再到城中最热门的酒吧狂欢,最后在酒店开个房间打牌休息。可以说,在玩乐这方面,林牧之确实是个高手。
为了这个特别的日子,我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了件压箱底的战袍——一条低胸吊带迷彩连衣裙。裙子的设计颇为大胆,迷彩图案与女性化的剪裁形成了奇妙的碰撞。对于平时穿着颇为保守的我来说,穿上它出门需要莫大的勇气。
这条裙子,是当初被薇薇连哄带骗买的。那天我们逛街时,薇薇非要我试穿,我一走出试衣间,她的赞美之词便不绝于耳:买嘛买嘛,这裙子既纯真又性感,衬得你白的发光,绝对适合做战袍。在她坚持不懈的劝导下,我最终买下了这条裙子,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场合穿,直到这个儿童节。我默默看着镜中的自己:裙子确实如薇薇所说,将我的肤色衬得更加白皙,迷彩图案又增添了几分俏皮。虽然胸口的设计让我有些不太自在,但整体效果出乎意料地好。
终于要穿上你的战袍啦?出门前,薇薇一边帮我整理肩带,一边调侃道。
秋英故作严肃地叮嘱:记住,今天你不是去玩的,是去打仗的。要打出我们寝室的气势来!
我被她们的话逗笑了,紧张情绪缓解了不少。来到约定的地点,我少有的清凉装扮立刻引发了共振俱乐部男士们的喝彩。林牧之第一个注意到我,夸张地吹着口哨:hello,性感小野猫!
不要这样叫我啊!我不好意思地往上拉了拉领口,脸颊发烫,我是做了好久心理建设才出门的。
谢克也跟着起哄:哇,小寻寻今天走的是辣妹路线啊!
尽管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但被恭维的快乐还是让我有些飘飘然。我忍不住偷瞄肖景明,期待着他的反应。但是他只是淡淡扫了我一眼便转移了视线。我追随着他的视线,发现辛小小正迎面而来,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裙,清新得如同初夏的晨露。
那一刻,我突然感到泄气,原来即使我穿得如此用心,依然比不上辛小小的云淡风轻。她不需要任何刻意的装扮,就能自然而然地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包括肖景明的。
欢迎光临!百年老店的服务员热情地招呼我们落座,林牧之率先坐下,肖景明挨着林牧之坐下,辛小小坐到了肖景明身边。这时林牧之忽然站起身,给我腾位置:你坐这里。
不用啊,我坐这里挺好的。我推辞道,不明白为什么非要换座位。
来嘛,咱俩换换,林牧之坚持,我有事跟孙艺兴说。
就这么大个桌子,换什么座呢?为什么要让我跟辛小小一左一右挨着肖景明?我的逆反情绪一下子涌了上来,但是考虑到大家才和好没多久,我还是乖乖的依言坐了过去。
本来我怀疑林牧之是故意安排的,可他一坐下就真的跟孙艺兴嘀咕起来,讨论着电影后期的一些技术问题。我也就放下猜忌,专注地看着菜单。
肖景明拿起茶壶,准备给我烫碗筷,被我一把摁住:自己来自己来,你照顾小小就行,咱哥俩就不客气了。
你什么时候成我兄弟了?肖景明要笑不笑地,从眼尾投来询问的一瞥。
要不……姐妹?我故意逗他,你唇红齿白的,当姐妹也不是不可以的。
辛小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其他人也都忍俊不禁。肖景明无奈地摇摇头,真的如我要求的那般,专心照顾起辛小小来。
这顿午餐在一种微妙的氛围中进行着。菜肴很美味,老字号确实名不虚传,但我却吃得心不在焉。眼角的余光总是不自觉地飘向肖景明和辛小小,看着他们自然而亲密的互动,心里泛着淡淡的酸涩。
午餐后,我们前往星城大剧院。今晚的交响乐团来自奥地利,演奏的都是古典音乐的经典曲目。入场时,林牧之再次安排我和小小坐在肖景明两旁。他也顺势坐在我另一侧。
大哥,你是什么意思,我轻声问他,是要我当电灯泡吗?
想当你就是,不想当你就不是。林牧之语带玄机,眼神里掺杂着一丝玩味。
废话哪家强,牧之最擅长。我没好气地说。
谬赞啊。他居然还接上了,让我哭笑不得。
演出开始后,剧院内暗下来,只有舞台上的乐手们被灯光照亮。交响乐气势磅礴,时而激昂,时而舒缓,让人沉浸其中。我根本不想当电灯泡,可是当肖景明在演奏会中打破规则,轻声跟辛小小普及音乐知识时,我还是破防了。他靠近辛小小耳边说话的样子那么自然,辛小小侧耳倾听的姿态那么专注,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夜空中最闪亮的电灯泡,多余而又显眼。我只能强迫自己专注于音乐,让交响乐的情感洪流淹没内心的波动。
演出结束后,我们前往下一站——城中最热门的酒吧。与庄重的剧院形成鲜明对比,酒吧里充斥着震耳的音乐、炫目的灯光和喧嚣的人声。我们找了一个相对安静的卡座,点了几杯酒。不可避免地,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被高雅音乐熏陶过的大家,倒是先选了感性的真心话环节。
林牧之向李舒提问:请你给在场女士的外貌排个序吧。
李舒看了看我们,淡淡地答道:小小当然是最漂亮的,梓寻跟孙雅各有千秋,我垫底好吧。她从来不避讳自己的不美丽,也默认放弃了争取林牧之的权利——毕竟林牧之曾经公开表示过,他选择女友的标准就是漂亮。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对林牧之好,远甚于对其他人的好。
轮到我提问时,我选择了孙艺兴作为答题者,决心日行一善:请问你心里最喜欢的女性同龄人是谁,不能说公众人物哦。
孙雅!孙艺兴把握住了机会,毫不含糊地回答,倒是挺爷们的。一旁的孙雅微微低头,嘴角却是明显上扬的,眼中的喜悦藏也藏不住。
李舒向我提问时,倒是意外地问了感情问题:说出一个近三年来你喜欢过的男生的名字,暗恋也算。
我想像孙艺兴一样勇敢,但我也只是想。几经斟酌,我报出了文君的名字。
你喜欢他?林牧之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曾经喜欢。
无法理解。林牧之摇摇头。
谢克拍拍林牧之:我觉得文君挺好的啊,长得好、有才华、人也还行。你不能觉得全天下老子最好吧。
我说他不好了吗!林牧之反驳,我这种人跟他有壁,我觉得梓寻也应该是。哎,算了……下一题。
我可声明,谢克重重放下酒杯,我最烦真心话了,统统给我大冒险。
因为谢克的提议,大家换成了大冒险。于是小小喂他蛋糕,孙雅被他搜身(当然只是做做样子),李舒和他跳贴面舞,而我和他抱抱。谢克被理所当然评为当晚最幸福的男士,笑得合不拢嘴。
灯光摇曳,音乐喧嚣,在这个本该属于儿童的节日里,我们这群已经长大的人,用最孩子气的方式,诉说着心事。而我穿着那件战袍,在真心话与大冒险之间,小心翼翼地藏起了最深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