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姥爷对外孙干的事满意,但也内疚。
满意的是,家里总算出了个能为家族担当的孩子。
谁家没有这些边边角角的事啊?那都是需要经济做基础才能解决的。
可为了防止与民争利,法律对公职人员有各种条条框框的。所以,家族走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一定要出来这么一个人,对接这儿些事情。
以前家里的孩子,老头没一个放心让他们干这个的,所以家里才窘迫到现在。不然,和姥爷差不多级别的,哪个不是脑满肠肥的?
别的不说,后勤科管这次检察院家属院建造的那个,可不止是给家属院外围弄了一圈商铺。家属院里更是以建造自行车棚的名义,盖了不少小铺子。
这些小铺子,不管是留家自用,开个理发店、小商店啥的,还是送人送礼,那都是好东西。
别管是给哪个亲友,不都是一份产业,至少能安排一个人的就业吗?
下岗潮来临的时候,生存是最大的优先选择!
这些都是人情!
一个小科员都能把手头的权利用到这种程度,更别说别人了。
这些没有个信任的人操持,怎么能行呢。
可姥爷见到林洛主动把这事扛起来了,不止欣慰,还有内疚。
因为,这孩子走上了他们不愿意看到的“托举家族”的路。
那不是一条好走的路,整个家族要往上爬,必定有一个人要受委屈。往后,家里所有人的开销,都像是趴在他身上吸血一样。谁也不敢保证,亲缘能让家里人都体谅这孩子的不容易。
因为,做买卖这种事,到底有多大利润,不经手的人是不明白的。
那到底是自小稀罕到大的外孙啊,他们心疼孩子,不想看孩子委屈,尤其是,这孩子不是个没能力的人。
可这又是孩子自己的选择,也是家里的需要,你让两个老人怎么拒绝?
尤其是这孩子自打走上了这条路,办事有点邪性,什么歪门邪道都敢捅咕。这样下去,早晚也是个“上山砸石头”的料。自己还活着,能照顾他;哪天自己没了,可怎么整?
那不就成事故了吗!
想到这,出了门打上车的老两口对视一眼,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长长的叹口气:“哎——努力活着吧。”
二老离开后,屋里就剩下年轻人,什么事也都好说了。
其实,林洛也明白,老人家已经接受了自己的说辞,只是剩下的事,她们不适合参与了。谁家孩子没利用便利为自己争取点什么?何况林洛确实没违法。
再说,姥爷自己还知道钻法律的空子为家里弄些好处呢,孙子又怎么不行?
所以,他们也真的不愿意留下来,眼睁睁看着孩子在自己面前“分赃”——法律上过得去,心理上还是有道坎的。
尤其是老头干了一辈子检察官,在法律问题上辩不过自己孙子,有点丢人,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回家了。
这是给外孙留下了发挥的空间。要让林洛在这些产业和姓赵的人之间,加个防护层。
也就是俗称的“代持”。
这事不新鲜,只是林洛做的是县城范围内的,为特定关系寻租找代持。
放眼望去,未来那些被叫“爸爸”的富豪们,有一个算一个,哪个不是在为别人“代持”?
八几年背负二百万的债,还能干下那么大的企业,用脚指头想都不合理。
所以,当老两口走了以后,林洛理所当然地坐在了姥爷的位置上:“行了,咱聊聊。东西就这么些,谁手头有靠谱的人?别白瞎了这些好机会!”
东西都是好东西,但找来管产业的人也得靠谱。
人心难测,别到时候干的久了,买卖越来越大了,就觉得产业是他自己的,那就不好收拾了。
林洛可太清楚,人这个生物有多自以为是。
就比如广场影业的那个老王,就属于帮人代持久了,忘了自己的身份。
所以,别看着他一夜白发、变得消瘦,再也没有唱《一无所有》时的意气风发,就可怜他——那是因为你不清楚他干了什么。
当初,经济有下行趋势苗头的时候,上面给出的对策是“内保外贷”,要求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配合,谨慎进行海外投资。结果,老王理直气壮地怼了回去:“我家的钱,我爱投哪投哪!”
他忘了自己的钱是怎么来的。
结果可想而知,你以为企业做大了、有影响力了,帮人代持的那帮人也进去了,自己又找到新关系,就觉得紧箍咒松开了,能不听话、能行使“商人权利”了?
那好,咱就按商人那套来——你不听指挥把钱投资到海外了,那我给你断贷不就完事了?
所以,他家原本到期的贷款,只需要支付一笔利息就能续贷,结果直接被停贷,要求不仅支付利息,还得还清本金。
这是他目前窘境的来源。
在这个前提下,加上房地产、影视行业不景气,他的下场就是那样了。
而和他同期的那些大佬,就比他识时务得多:要么是“不听话但跑的快”,舍弃大部分利益“断尾求生”;要么是老老实实听话,让干嘛就干嘛。
这两种人,日子不敢说多好,但都能活下去,只有那种“既要又要”的,才会遭罪。
龙头企业是这样,地方小企业也是如此。
当家族需要找一个既替自己代持产业、又有能力把产业发展起来的人时,一定要先想清楚:自己有没有辖制他的能力?
提出分家产的想法后,林洛发现没人吱声,不由得再提醒一句:“说话啊,都岁数不小了,拿不出一个靠谱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