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兴昌懵了,施在远和施微他们都懵了,探望室内安静得连根针掉下都听得见。
“你......说什么?”施兴昌不敢相信周春花说的,老大是他儿子,也是周春花的儿子,她怎么会这么狠心,把自己的孩子还给他大哥那个比他还不着调的人,她真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去死?
周春花看着施兴昌自欺欺人的模样,心里别提有多畅快了,当初她本来是要嫁给她娘家大队的人,她妈早就给她看好了人,双方也通了气,春分过后,男方就会来提亲了。
不过就是帮她妹妹去给裁缝师傅带个话,结果,就遇到了喝醉酒的施兴昌哥俩,她都没来得及大声呼救,就被拖进了无人的破屋里。
后来,她那妹妹替她嫁给了那人,而自己,甚至连娘家都回不去了,生怕被施兴昌一家子无赖给赖上。
想到这儿,周春花心里的火就消不了,她受了一辈子的欺负,就等着这一刻。
“你也活不了多久了,我就告诉你吧,家里三个孩子包括被你们扔掉的两个女儿,都不是你的。你不是为了点钱逼我跟别人好吗,这么细算下来,你猜得没错,老二老三不是你的,至于老大.....早死啦!你施兴昌,算计了一辈子,疼了这么多年的儿子孙子,全都不是你的。哈哈哈哈哈。”
施兴昌:“你这个不要脸的娼妇!”
周春花被这么骂也无所谓,这老头也没骂错,自从那时候闹饥荒,施兴昌为了口吃的就把她送到别人床榻上的时候,周春花就已经疯了。
没错,她就是个不要脸的下贱胚子,被施兴昌害了一辈子。她就是要施兴昌这辈子绝嗣,死了也要被她挫骨扬灰。
周春花实在高兴,坐都坐不住了,干脆站起来继续说道:“你们施家,你那坏种的爹妈不是想要你们施家子孙满堂吗?可我觉得,你们这样的恶人,根本没必要留种,留了也是害人害己。你不会以为你施在辉是你大哥的亲生儿子吧?”
周春花说到这儿,突然停顿了一下,就那么直直地盯着施兴昌,看他破防的样子。
果不其然,施兴昌本想着施家留个最后的独苗也是好的,可周春花这么说,莫非还有什么隐情?
不对不对,不能为这个毒妇绕进去,施兴昌咬牙切齿道:“你别想骗我,老大跟我长得这么像,不是我的就是我大哥的!”
周春花:“可你不觉得......他长得更像是那个住在牛棚的地主吗?同样的大方脸,眼睛小,嘴唇薄,还有那个龅牙,也像了个十成!”
“你和你那个大哥还有早死的大嫂,可没有龅牙啊~”
施兴昌:“不对不对,小时候我带他去看医生过,医生说是个什么病,反正就是什么习惯不好,所以才有的龅牙,他就是我的种。”
周春花冷笑:“你说那个姓周的医生?他......姓周。要是没有他啊,你说不定早发现了,我啊,早被你打死了。”
施兴昌不能接受,这不可能,他养了三个儿子啊,他哆嗦着嘴唇,暴起想打她好几次,都被公安同志按下了,他指着周春花,“你不得好死,你......不得好死。”
周春花:“行,我不得好死,你也不得好死,你死得还比我早,你还没有儿子送终。等我去村里给你宣扬宣扬,估计都没有人给你做坟,你啊,就等着做孤魂野鬼吧。”
施兴昌:“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周春花:“哦。”
鬼,要是真的存在,就施家这群人的做派,鬼想害他们都得排队。
这种威胁,有什么意义?
她一股脑全说了出来,只顾自己痛快,不顾他人死活。
施在远小时候以为父亲只是偏心,长大后他知道了父亲怀疑他不是自己孩子,所以施在远只能给自己找出路。
可没想到,他爸妈的事情居然复杂到这个程度。
他现在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是正常的。
正纠结呢,施微突然靠近他,悄声说道:“爸,想不到你还是个野种。”
手痒了,施在远一下子就顾不得想东想西,满脑子都是怎么才能狠狠打一顿孩子出口气。
这死丫头,哪有人这么说自己亲爹的。
他是野种,她施微可不是野种,她明明白白的就是他的孩子!
周春花看到施兴昌从怒骂,到想跳起来打她,最后失去理智跟公安同志打起来了,然后被按在地上。
最后,他像是失去了所有力气和手段,突然叫嚣起来,“公安同志,我要举报,施在辉也参与了绑架买卖我孙女这件事......”
看到他们终于狗咬狗了,周春花这才觉得这趟来值了。她也不管后面的施兴昌有多狼狈,直接走了出去。
施在辉啊......昔日深厚的父子情谊终究抵不过血缘。
施在远突然发现,她妈太可怕了。虽然他是野种,但是妈总归还是妈吧?
他有些不确定了,看周春花现在心情好,舔着脸问道:“妈,先别管我爸是谁,您是我亲妈吧?我......没被换掉什么的吧?”
他挠了挠下巴,补充着问道:“还有施微.......是我孩子吧?”
周春花嗤笑一声,并不回答:“赶紧去招待所给我弄个房间,我要亲眼看到施兴昌遭报应。”
施在远没得到答案,不太高兴去,被周春花逮住狠狠扇了两巴掌,眼神终于清澈了。
“妈,我们先去招待所把东西放下,然后儿子带您去吃饭啊!”
没眼看!施微在后面摇了摇头。
等把人都安顿好了,老太太就不乐意出来了,只让他们带吃的回来给她,她要先睡一会。
施在远只好又带着两个孩子去国营饭店,不过这回去了比较远的一个,昨天晚上喝醉酒耍酒疯太丢脸了,他没脸再去了。
路上,施在远走着走着,突然说道:“不对劲!老太太绝对撒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