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间破败的茅草屋,我站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深吸了一口带着泥土和腐草气息的空气。两个多月的深山生活,让我对“家”的概念已经有些模糊,但眼前这片荒芜,依旧清晰地提醒着我原身曾经孤苦无依的处境。酷小贝在我脚边转了一圈,似乎对这片陌生的领地有些警惕,低低吠叫了两声。
“总得先收拾出个能落脚的地方。”我自语道。目光扫过齐腰深的野草,我意念微动,从空间杂物房里取出了一把锋利的砍刀。这刀是现代工艺的产物,钢口极好,用来清理这些杂草有些大材小用,但此刻却是最顺手的工具。
我挽起袖子,开始挥刀清理。锋利的刀刃划过,杂草成片倒下,露出底下潮湿的黑土和蜿蜒的虫蚁。动作间,我刻意控制着力道和姿势,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力气稍大、但动作仍显生疏的十岁孩子,而非一个经验丰富的成年人。汗水很快浸湿了我的额发,但我并未感到多少疲惫,灵泉持续改造的身体素质远超常人。
正当我专注于清理出一小片空地时,院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身影气喘吁吁地出现在门口,挡住了些许晨光。
我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望去。来人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皮肤黝黑,身材精瘦,穿着一身打了不少补丁但洗得干净的粗布短褂,正是六婶子的儿子,狗蛋。他此刻瞪大眼睛,胸膛因为奔跑而微微起伏,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喜,嘴唇嗫嚅了几下,才发出声音:“画……画妹子?真是你回来了?我娘刚才回家和我说的时候,我……我都不相信!看见你真好!”
他的声音带着变声期特有的沙哑,语气里的激动毫不掩饰。说话时,他的脸颊不受控制地泛起一层明显的红晕,眼神亮得惊人,却又不敢长时间与我对视,目光游移了一下,最终落在了自己那双因为紧张而无所适从的手上。他下意识地抬起右手,用力地挠着后脑勺,这个动作让他显得更加局促和憨直。
我看着他那副模样,三十岁的灵魂瞬间了然。这少年郎的心思,几乎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他早就喜欢上原身那个沉默怯懦的小女孩了。怪不得六婶子对原身那般照顾,除了本性善良,恐怕也有一部分是心疼自己儿子这份懵懂的情愫。不过,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六婶子对我的好,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怜悯与慈爱,并非全然因为狗蛋。
心中念头闪过,我面上却露出一个温和而带着几分戏谑的笑容。我故意歪了歪头,用带着点调侃的语气问道:“怎么?狗蛋哥,看着不像我回来吗?”我刻意用了原身记忆里对他的称呼,声音清脆,带着一丝历经磨难后依旧存留的活力。
“不是!不是!”狗蛋像是被踩了尾巴,慌忙摆手,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脸更红了,几乎要滴出血来,“我……我就是太高兴了!你没事真是太好了!”他语无伦次地解释着,目光快速地在我的脸上扫过,又立刻垂下,盯着自己的鞋尖,“你……你一个人收拾这院子得弄到什么时候?我去叫人!我去找人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