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小心!”
郑安在人群后方惊呼出声。
然而,郑闲动都没动。
就在那板凳即将砸到他头顶的瞬间,一道寒光闪过!
“锵!”
一名护院不知何时已经闪身到了郑闲面前,手中的横刀精准地架住了砸下来的板凳。
另一名护院则一步踏前,毫不犹豫地一脚踹在了王二麻子肥硕的肚腩上。
“噗!”
王二麻子两百多斤的身子像个破麻袋一样倒飞出去,狠狠撞在身后的墙壁上,发出一声闷响,连墙上的灰都震落了不少。
他捂着肚子,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一张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上!给我砍死他们!”
剩下的泼皮见老大被打,纷纷红了眼,怪叫着冲了上来。
“一个不留。”
郑闲淡淡地吐出四个字,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话音刚落,那独眼壮汉便发出一声兴奋的咆哮,第一个冲了上去!
“杀——!”
五十名饿狼般的壮汉,在这一刻彻底释放了心中所有的暴戾!
他们没有精妙的招式,没有默契的配合,有的只是最原始、最野蛮的力量和狠劲!
一个泼皮刚举起棍子,就被三四个壮汉扑倒在地,锄头和斧子毫不留情地砸了下去,惨叫声瞬间被骨头碎裂的“咔嚓”声所淹没。
另一个泼皮想从侧面溜走,却被独眼壮汉一把抓住脚踝,猛地一抡,像扔沙包一样狠狠砸在墙上,当场就没了声息。
战斗?
不,这根本不是战斗。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王二麻子手下这些平日里只敢欺负老实乡民的泼皮,在这些真正从生死线上挣扎过来的狠人面前,脆弱得就像纸糊的一样。
惨叫声、哀嚎声、骨骼断裂声和钝器入肉的闷响声交织在一起,奏响了一曲血腥的乐章。
郑闲就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
血腥味弥漫开来,溅起的血点甚至落到了他的衣角上,他却连眼睛都未曾眨一下。
他要的,就是让这群新收服的野狼见血。
只有见了血,饮了血,他们才会真正蜕变成能为他所用的獠牙。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战斗便已结束。
十几个泼皮全都躺在了地上,死的死,伤的伤,整个正堂宛如人间地狱。
而郑闲这边,只有几个汉子受了点无足轻重的皮外伤,反而因为这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一个个双目赤红,喘着粗气,显得愈发亢奋。
整个院子,只剩下王二-麻子一个还能喘气。
他瘫软在墙角,惊恐万状地看着眼前这群魔鬼,裤裆处已经湿了一大片,散发出一股骚臭味。
他怕了,真的怕了。
这个看似文弱的小白脸,分明就是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疯子!
郑闲缓步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子,用依旧平淡的语气问道:“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谈谈‘平安钱’的生意了吗?”
“爷……郑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王二麻子涕泪横流,哪里还有半分之前的嚣张,他拼命地磕着头,砰砰作响,“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求您……求您大人有大量,饶了小的一条狗命吧!”
“饶你?”
郑闲笑了,他捡起地上沾血的半只烧鸡,塞进王二麻子嘴里,堵住了他后面的话。
“我这个人,不喜欢别人欠我东西。”
郑闲拍了拍他的脸,力道不重,却充满了侮辱性,“你说要五十两‘平安钱’,是也不是?”
王二麻子含着烧鸡,只能拼命点头,眼中全是哀求。
“少了。”
郑闲摇了摇头,“太少了,不够体现我的诚意。”
他站起身,环视了一圈这间青砖大瓦房,以及院子里那些被惊动后、正从窗户缝里惊恐偷看的王家庄村民。
“这样吧。”
郑闲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整个院子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从今天起,你,还有这个庄子,每个月给我交一百两的‘平安钱’。”
“我保你们平安。”
他嘴里说着保平安,可他和他身后那群浑身浴血的煞神,分明就是这黑夜里最大的不平安。
王二麻子瞪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他妈哪里是谈生意?这分明是鸠占鹊巢,反客为主!
“怎么?”
郑闲的脚尖轻轻踢了踢地上一具泼皮的尸体,“你觉得……贵了?”
冰冷的话语,让王二麻子浑身一哆嗦,他猛地回过神来,把嘴里的烧鸡吐掉,如同捣蒜般磕头:“不贵!不贵!一点都不贵!郑爷开的价,公道!公道啊!”
“很好。”
郑闲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向外走去。
“把这里,打扫干净。”
他头也不回地吩咐道,“所有能换钱的东西,都给我搬回庄子。尸体……就地埋了,免得污了这里的风水。”
“是!”
独眼龙等人轰然应诺,兴奋地开始“打扫”战场。
看着这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开始翻箱倒柜,将自己多年搜刮来的财物一件件搬走,王二麻子心如刀绞,却连一个屁都不敢放。
他知道,从今晚起,他这个地头蛇,已经成了别人圈养的一条狗。
当郑闲走出宅院大门时,整个王家庄一片死寂,家家户户门窗紧闭,连狗都不敢叫一声。
月光下,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他身后,跟着一群扛着各种战利品的汉子,他们来时是饥饿的野狼,回去时,却是满载而归的胜利者。
回到郑家庄时,天边已经泛起了一丝鱼肚白。
那口炖肉的铁锅依旧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郑闲站在锅前,看着那些刚刚经历了血战、身上还带着煞气的汉子,高声宣布:
“开饭!”
“噢——!”
震天的欢呼声响起,所有人都冲向了那口铁锅,用碗,用手,贪婪地抓取着那象征着胜利和未来的肉块。
他们大口咀嚼着,吃得满脸是油,有些人甚至一边吃一边流下了眼泪。
这一顿肉,他们是用命换来的。
郑闲没有和他们一起,只是静静地站在远处,看着这狂野而充满生命力的一幕。
郑安走到他身边,躬着身子,语气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敬畏:“少爷……您……您这一手,真是……神鬼莫测。”
他想了一晚上,也没想明白,一个泼皮勒索的危机,怎么在郎君手里,就变成了一场立威、练兵、收服人心的完美表演,甚至还反过来给自己增加了一笔稳定的收入。
“这只是开始。”
郑闲的目光越过眼前欢腾的人群,望向了远处连绵的田野和更远处的长安城轮廓,眸光深邃如海。
“郑安,想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想要狼咬人,就得让狼尝到血腥。”
“今天,我只是让他们知道,跟着我,有肉吃,有尊严。明天,我就要让他们知道,跟着我,能在这乱世,杀出一条属于我们自己的路。”
他需要一把刀,一把足够锋利,足够听话,能够为他披荆斩棘的刀。
今夜,这把刀,终于开锋了。
郑安看着自家少爷那平静得近乎冷酷的侧脸,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这还是那个被主家赶出来,人人可欺的落魄庶子吗?
这分明是一头蛰伏在深渊,刚刚露出獠牙的恶龙。
“郑安!”
郑闲的声音将他从震惊中拉了回来,“去,把独眼龙叫过来。”
“是,少爷。”
郑安连忙躬身退下。
此刻,那群汉子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一个个瘫坐在地上,摸着滚圆的肚皮,脸上是前所未有的满足和酣畅。
锅里的肉和汤已经被扫荡一空,连骨头都被几条饿疯了的汉子嚼碎了吞下肚。
独眼龙,那个满脸横肉,在战斗中最为勇猛的汉子,正用一根剔下来的骨头剔着牙,看到郑安过来,他连忙站起身,脸上带着一丝拘谨和敬畏。
“郑管家。”
“少爷叫你。”
独眼龙心头一跳,不敢怠慢,连忙小跑着来到郑闲面前,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少爷,您找我?”
郑闲的目光从他身上扫过,独眼龙身上还带着未干的血迹和浓重的煞气,但他站在郑闲面前,却像一只收敛了所有爪牙的野兽。
“嗯。”
郑闲淡淡地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走向了那堆从王二麻子家里搬回来的战利品。
箱子被打开,里面是成串的铜钱,还有一些零散的银块和几件女人的首饰。
在另一个麻袋里,则是各种兵器,大多是粗劣的腰刀和木棍,但也有几把看起来还算锋利的横刀。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呼吸声,在不知不觉中变得粗重。
这是他们用命换来的财富。
郑闲没有说话,他只是弯下腰,从那堆银块里抓了一大把,掂了掂,然后转身,直接塞进了独眼龙的手里。
“这是你的。”
银块儿的冰凉和沉重,让独眼龙浑身一震。
他低头看着手里那一大把怕是有几十两的银块儿,眼睛瞬间就红了。
他这辈子,打过架,挨过刀,当过流民,做过苦力,何曾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钱?
“少爷……这……这太多了……”独眼龙的声音有些发颤。
“多吗?”
郑闲的语气毫无波澜,“你昨晚杀了三个人,差点丢了一只眼,这点钱,买你一条命,我觉得少了。”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所有围过来的汉子,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昨夜,所有提刀上阵的,每人二十贯,一会儿自己来领。受伤的,再加十贯汤药费。”
“哗——!”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
二十贯!
这几乎是他们这些底层佃户好几年的收入!
那些刚刚还沉浸在饱腹之足中的汉子们,此刻眼中迸发出的,是比看到肉食时更加炽热的光芒。
那是对财富的渴望,是对未来的憧憬。
“谢少爷!”
“少爷大恩大德,我等没齿难忘!”
“愿为少爷效死!”
一时间,请命效忠之声此起彼伏,一张张黝黑粗糙的脸上,写满了狂热的忠诚。
郑闲抬了抬手,喧闹声立刻平息了下去。
他喜欢这种绝对掌控的感觉。
“但是,”他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森然,“钱,不是白拿的。”
他的目光再次落回到独眼龙身上,从兵器堆里抽出一把缴获来的横刀,刀鞘古朴,刀柄上缠着旧鲨鱼皮,一看就不是凡品。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郑家庄护庄队的都头。”
郑闲将横刀递到独眼龙面前,“这三十六个提刀的汉子,都归你管。平日里,你们依旧是庄子里的佃户,要下地,要干活。但每日卯时和酉时,都要进行操练。操练的内容,就是杀人!”
“你们的职责只有一个,”
郑闲的声音冷得像冰,“保卫庄子,以及……杀光所有我的敌人。”
独眼龙双手颤抖地接过那把横刀,这把刀的分量,比他手上那十多两的银块儿要重得多。
他“扑通”一声单膝跪地,将横刀高高举过头顶。
“独眼龙,愿为少爷手中刀,刀锋所指,万死不辞!”
“愿为少爷效死!”
他身后,那三十六个汉子也齐刷刷地单膝跪地,吼声震天。
这一刻,他们不再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一支初具雏形的,只听命于郑闲一人的私兵。
郑闲满意地点了点头,示意他们起来。
他将剩下的钱财交给郑安,吩咐道:“郑安,除了赏赐的钱,剩下的,一半入库,作为庄子的公账。另一半,拿去添置农具,购买粮种。另外,去看看附近有没有荒地要出售,能买多少,就买多少。”
“少爷,这……”
郑安有些迟疑,“我们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县里那边……会不会……”
“会。”
郑闲打断了他,“但他们不会来找麻烦。”
他走到庄子口,望着通往县城的土路,眼神幽深。
“一个能在一夜之间悄无声息地端掉地头蛇王二麻子,并且还能主动‘孝敬’的人,你觉得县尊大人是会派兵来剿,还是会派个师爷来‘安抚’?”
郑闲的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王二麻子那种蠢货,只能算是一条会乱咬人的野狗。而我,在县尊大人的眼里,会是一条懂规矩、能看家、还会定时上贡的猎犬。你说,他会喜欢哪一个?”
郑安听得目瞪口呆,少爷似乎把所有的人心都算计到了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