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刘邦第一次带我回丰邑老家,也是这样一个黄昏,他牵着我的手,走在田埂上,麦浪在风中起伏,像金色的海洋。他说:雉儿,将来我要让你过上好日子,顿顿有肉吃,天天穿新衣服。
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白,他的眼睛里有光。
后颈的汗顺着脊梁骨往下滑,钻进磨破的粗布袍里,蛰得刘邦打了个哆嗦。
不是冷的——九月的沛县,日头还毒得很,只是刚才爬县衙台阶时,不知谁在背后搡了他一把,膝盖重重磕在青石板上,旧伤又犯了。
那道疤是去年押徒役去骊山时,被秦兵的皮鞭抽的,当时血珠子滚在尘土里,像极了此刻大堂门槛上那摊没擦干净的血。
大哥,上啊!
樊哙的大嗓门从背后炸开,震得刘邦耳朵嗡嗡响。
这夯货总改不了咋咋呼呼的毛病,手里还抓着半只啃得只剩骨头的猪蹄,油乎乎的手指朝大堂正中央那方黑沉沉的案几指去。
刘邦不用回头都知道,他嘴角肯定沾着肉沫,眼睛瞪得像庙里的金刚——这副模样,和三年前在泗水亭跟人抢狗肉时没两样,只是如今他腰里别着的不是柴刀,是秦兵的环首刀,刀鞘上还挂着半片血淋淋的甲片。
案几是黑檀木的,边角被前任县令磨得发亮。
刘邦眯着眼看过去,日头从大堂的高窗斜切进来,照在案几中央那方铜印上。印纽是只歪脖子的龟,龟背上的纹路被人摸得光滑,倒像是活物的皮肤。
我他然想起十年前,也是在这张案几前,他穿着打补丁的麻布短褐,膝盖跪在冰凉的青砖上,头埋得比案几还低。
那时候县令老爷翘着二郎腿,手里把玩着这只龟印,说他泗水亭长刘季,押徒役迟到三日,按律当斩——后来是萧何塞了二十钱给狱掾,才改成杖二十,罚戍边。
刘季,发什么愣?
萧何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比樊哙的嗓门舒服些,却带着股不容分说的劲儿。
萧何今天穿了件洗得发白的绸衫,袖口磨出了毛边,手里捧着一卷麻布,布角用细麻绳捆着,倒像是他平日里替人写休书的样子。
只是这卷布比休书宽得多,墨迹透过麻布渗出来,在他指缝间洇出一道黑痕。
刘邦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案几前了。
案几比记忆里矮些——不,是他长高了?不对,是当年跪着,如今站着。
冰凉的木头贴着他的手心,他下意识地缩了缩手。
方才杀县令时溅的血点子,有几滴落在案几边缘,已经半干了,摸上去像结了层硬壳的浆糊。他顺着血渍往下看,看见自己那双糙手:虎口有常年握剑磨出的厚茧,食指第二节缺了半块指甲——那是去年在芒砀山斩蛇时,被蛇鳞刮掉的。这双手配不上这张案几,配不上案几上那方铜印,就像他这名字,配不上沛县之主四个字。
大哥,坐啊!樊哙又在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