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新年,位于蜀地西北部的一座城市此时显得却格外的冷清,这里地处高原脚下,平均海拔近三千米,汉族人虽然也有不少在此长期定居的,但常年在这里世代繁衍的,更多为藏族同胞,这里与香格里拉极为相似,风景美得几乎快要达到不真实的程度,若是在春夏两季,城里会有不少游客来此观光旅游,从而也使得旅游业成了这里的主要产业,而从城里到乡镇,几乎家家是民宿,各个卖特产。
只是高海拔的独特气候使得这里在冬季冷得出奇,有时还会风雪连天,因此在现在这个时间段里,百姓们大多都在忙于农业收成和修整房屋以等待来年春季的第一波游客到来。
这里虽说是一个远离喧嚣的好地方,但市区的常住人口也有二十几万,尽管城市面积不大,可因城里的旅游业倍受相关部门重视,因此其各方面服务和设备都得到了非常充分的完善,故而也会有一些外地人会选择来此隐居,也正因为如此市里的街道上,总能见到许多外地人和他们在此所经营的各种商铺。
外地人来多了,当地人也就不会对来客感到有什么稀奇,毕竟各种肤色的访客和定居者在当地百姓的眼里都已经看腻了,这对于某些想要逃避外界的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儿。
一般的游客来此游玩多半会选择去市区郊外的雪山下观光,这也使得尽管市区也建设有不少极具当地特色的商业街,可来此消费的人总是比不上郊外乡镇,这也使得商业街内的不少商户对此可谓是怨声载道,但这些情况对于街道内的一家中药铺来说,反倒成了一件好事儿。
铺子老板为了省钱,就连店铺招牌都是他亲自用毛笔书写的,小篆体,一般人若是仅是愣眼一看,那很难能看懂。药铺里头的摆设简简单单,浓重的药味儿几乎全都来自紧靠铺内墙壁的那几个药柜。
其实这个药铺的老板平日里其实很少来店,为此,他专门雇了两个在当地工厂退了休的老伙计为他打理生意,他也不怕伙计携款潜逃,原因有两个,第一,店铺本来就没什么生意,每个月所赚取的利润都还没他给俩伙计的工资高,店内的活儿也不多,这种纯纯的饲养式管理,足以让那两个老头子在退休之后享享清福,第二嘛,这俩老伙计都在同意在药铺工作的第二天,便被老板下了蛊,他俩若是敢做什么反骨的事情,那老板分分钟能让他们平安“回老家”,不过对于这点,老板至今都没告诉这两个伙计。
正午的商业街依旧冷清,药材铺的两个老伙计趁着无聊,于是照旧在铺子里拎起板凳一坐,两根香烟一点便聊了起来。
伙计当中,身材偏瘦的那个姓刘,其茶色的脑袋上秃得厉害,搭配一张倒三角的脸,看上去可谓一副十足老斑鸠模样,平日里聊天总是他先开口,今天也不例外:
“老黄,你说,这老板手艺也不差,干嘛非要把店开在这个地方,你看这条街上的店铺,就四个字,‘门可罗雀’,多少商户都关门走人了,他再这么耗下去,估计连棺材本儿都得赔干净。”
其旁边那个叫老黄的比他看上去更加的亚健康,灰色的背心一个形如山丘的啤酒肚给顶得几乎快要变了形,油光满面大饼脸上红得很不正常,这是明显的高血压肤色,一副黑框老花镜几乎快要把他的脸都给遮住了一半,由于年轻的常年饮酒应酬,使得老黄腿脚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已经患上了严重的痛风,好在会计出身的他脑子还算灵光,平日里只需坐镇柜台来回算账即可。
见又是对方先开口,老黄深吸一口逍遥烟,随后缓缓吐出时说道:
“嗐,谁知道呢!那个老东西,平时一年都见不着他一两面,这几个月也不知怎么回事儿,一回来就直接住在店里了,搞我还怪紧张,总之啊,只要他每个月发给咱们的钱够数,我们就踏踏实实守在店里就行。”
两人话题才刚起个头,正想接着扯淡,却被从街上走来的两个陌生面孔给吸引住了目光。
沈焕面带笑意摘下自己戴在头上的牛仔帽,他向铺子门口坐着的两个老伙计礼貌的问道:
“两位老哥哥,请问,你们这里可有卖红景天?”
老刘:“有啊,你想要多少?”
站在沈焕旁边的金子兴说道:
“不多,想采购个五十多斤吧,就看你们有没有那么多,没有我们可去下一家了。”
“有啊,怎么没有!”,老刘一听眼前这俩商贩一张嘴就要买五十多斤的红景天,立马对他们二人起了兴趣,于是他赶紧让老黄招呼沈焕和金子兴进店里洽谈。
红景天是高原上特有的一种药材,其本体外观长得酷似多肉和太阳花,根部是入药的主要部分,将其晒干切片,其质地如姜似木,可用来治疗高原反应、气虚血淤以及中风偏瘫等疾病,是这座城市的店铺里比较常见的药材之一,因此时常会有外地商贩前来市里采购,而这也导致红景天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只是来这家店铺买药的商贩,可谓是少之又少,因此沈焕的财大气粗着实让老刘和老黄有点受宠若惊。
老刘从铺子内的药材柜里拿出二两刚晒好的红景天放在柜台桌面上给沈焕和金子兴品鉴,其实当沈焕走进这家店铺的那一刻,他便已经从铺子内的药香里分别出了这家店里的红景天是什么档次,但出于礼貌,他还是象征性的拿起一片红景天敷衍的放在自己鼻子前闻了闻,随后,他略带轻蔑的对金子兴说道:
“哎,算了,我们还是去别的店铺里再看看吧。”
“别啊,二位!”,老刘一两位财主要走,立马走到铺子门口将沈焕和金子兴拦住,并说道:
“两位要是对我们店里的货有什么不满意,可以尽管跟我们说嘛!”
沈焕故意摆出一副失望的表情回应道:
“我们两个来这儿啊,就想买点那种纯野生,纯天然的药材,可你们店里的红景天,我一闻就知道是人工培育的,既然贵店货源也就只有这种品质,那我们只好去别家再看一看了。”
老黄见沈焕他们是行家,原本不懂药材的他也立马帮着老刘揽客说道:
“野生的我们店里也有啊,不满二位,我们店里的好东西可不比这里其他同行少,很多别人不敢卖的,我们店里也有!”
说着,老黄赶紧让老刘从别的药柜里拿出野生红景天给沈焕品鉴
沈焕见这俩老东西已经上钩,虽继续端着姿态说道:
“那行,我们就暂时先在你们店里买八十斤野生红景天。”
“八十斤?”老刘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在得到搭档老黄的点头确认以后,他有些心虚的说道:
“八十斤有是有,但这么大的量,我们两个一下子也做不了主啊……”
沈焕:“做不了主?噢原来你们俩都不是这家店的老板啊,嗐,瞎耽误功夫,走吧!”
说着,沈焕就让金子兴跟他一块儿伸腿跨出店铺的门。
两人这一举动可把已经掉入钱眼儿里的老刘给急坏了,他赶紧追上前继续说道:
“八十斤红景天我们有!真的有!而且质量保准让二位满意,只是我们老板现在正在附近的山里采药,药材的货源存放在哪儿,也只有他知道,二位可以耐心点儿,让我们先跟老板联系一下再说,你们看行吗?”
沈焕与金子兴故作为难的互相看了一眼对方,然后同样老刘现场打电话给药铺老板,通知对方尽快把八十斤野生红景天拿到店铺。
在打完电话之后,老刘擦着脸上的汗对沈焕和金子兴说道:
“我们老板说了,大家相识就是缘分,他八十斤野生红景天,他给你们打八折优惠,不过你们如果真的要买的话,得先付两千块钱定金。”
金子兴听完老刘的话,立马就从背包里拿出两摞大红钞放在店铺的柜台上,老黄见状立马钻入柜台数了数钱,笑随后着说道:
“这样,最多明天,我们就能给你们备好货,烦请二位再等等。”
沈焕:“可以,当然可以等,但是明天,我们要和你们的老板当面谈生意。”
老刘和老黄听后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回到民宿后,沈焕问金子兴道:
“子兴啊,为了算账,你把你爸留给你的那块儿螺玉给卖了,现在你后悔吗?”
金子兴坚定的说道:
“当然不后悔,这有啥可想的,钱可以再挣,螺玉既然是我爸给我留着的,那我怎么用它,那是我的事儿,只要能找到那些畜牲,让我倾尽家财都值!”
这世上人人都知道贝壳产珍珠,但却很少有人清楚其实海螺还能产珠,且与珍珠不同,这种螺珠至今依旧无法通过人工培育所生成,而天然的螺珠更是少之又少,一般来说,螺珠要么是油润的橙黄色,要么是柔和的桃粉色,但其中最为珍贵的上品则是近乎于钻石质地的半透明茶黄色,是谓之螺玉,对于这种珍品中的珍品,不少人都愿意出高价购买,先前,沈焕便是借过金子兴的螺玉给报刊亭施星来了个引蛇出洞,而后,金子兴便将螺玉转卖,并换成了此次出行所用的现金。
沈焕苦笑道:
“你小子,呵,这一股子蛮劲儿倒是让我想起我儿子了。”
金子兴:“叔,咱们出来这么久,你想你儿子吗?”
沈焕:“哎,没什么想不想的,都说女大不中留,其实儿子也一样,儿孙自有儿孙福,整天念着他守着他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况且他现在做需要的,正是他现在自己想要去做的,这小子从小到大都是这副德行,不过现在看来,这样对他来说倒也挺好。”
金子兴:“前段时间,我听说了很多关于沈放的事情,据说山鬼的五通神被他抓住了两个,还有几个在布衣界里赫赫有名的危险人物也是被他所抓,一开始大伙儿都说他是得了你的真传,指定以后也会是院里的一把手,可是我就想不明白了,他放着大好前途不要,干嘛非得向外界泄露情报,搞得现在布衣界里人人忌惮他,生怕和他扯上什么关系,从而受到杏袍会的报复。”
沈焕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回应道:
“哎,都只能怪我,不过嘛,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这些经历对那小子来说并非全是坏事。”
深夜,金子兴的手机突然响起,他接过电话,得知电话另一头是早上看店铺的老刘,对方跟他说,药材铺的老板虽然同意明天与他们俩当面做买卖,但双方会见的地点却改在了一座雪山下的村庄里,对此沈焕和金子兴不由得警觉起来,他们不约而同的预料到,或许那狼王此时已经对他们的来意产生了怀疑。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来之,则安之,沈焕与那年纪尚浅的金子兴不同,尽管心中有所疑虑,但他当晚依旧睡得安稳。
第二天一大早,沈焕便与金子兴坐车来到了狼王指定的村落,这是一个坐落在雪山脚下的宁静小村庄,和这附近的其他村落一样,这座村子的房屋大多都是用灰白色的原石搭配结实的杉木所修建而成,落满灰尘的黑色瓦片在屋顶上被码放得整整齐齐,屋檐又尖又翘,恰好能为二楼的狭小窗台遮风挡雨,村里的路面都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头堆砌而成,常年的人来人往使得这些从未被人为打磨的路面已经被人和牲畜的脚板给盘得圆润滑亮。
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古朴自然,当代人都喜欢偶尔来这儿洗一次肺,因此,来年会有大量游客前来此地打卡,但在此时,这里游客较为稀少,村里只有一些留守在此的老年人正在各家门口晒太阳。
村外生长在遍地的辛夷花树,这是一种花瓣呈深紫色的玉兰,花本身可入药,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和鼻窦炎等病症,盛开之时,花朵会挂满枝头,此时正是此花即将绽放之时,一棵棵辛夷花树上早已长满含苞待放的淡紫色花蕾,尽管年华未至,但放眼望去,已然相当壮观,尤其是搭配着清澈无比的蓝天和高耸入云的雪山,此等美景在前,即使路上行人心中忧愁万分,又有事情迫在眉睫,也会忍不住放慢脚步,逗留在村口尽情欣赏片刻这满眼如梦似幻的世外美景。
“你们是来找人的吗?”
一个稚嫩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沈焕和金子兴身后。
两人转身面向村口,看到的是一个穿着藏族服饰的小男孩儿正站在他俩跟前。
男孩儿看着应该还不到十岁的样子,脸上的被高原阳光晒得黝黑,被寒风吹得龟裂脸颊红扑扑的,而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二十几只毛色各异的绵羊。
沈焕见那男孩儿目光清澈,神色单纯得就像刚刚从高山上流下来的冰泉,笃定对方绝非坏人,于是便蹲下身子向男孩儿问道:
“小弟弟,你怎么知道我们两个是来这里找人的?”
男孩儿腼腆的压低着脸回答道:
“村里有个爷爷跟我说,如果我看到村口出现有两个陌生的男人准备进村,就跟他们说,会面的地点现在变了,你们要是还想跟他面谈,就要走到村口西边的那座山上面找去他。”
金子兴看着男孩伸手所指的那座雪山,那山高得离谱,山顶常年被白色的寒雪所覆盖,并几乎有一半的山峰都深藏在云层里,且山势陡峭,地形复杂,若无当地人带路,外人根本不可能靠自己顺利在山上来回往返,更别说是去找人了。
金子兴越看那山越恼火,遂冲着男孩儿大声呵斥道:
“小鬼,你是不是在耍我们俩个,傻子都看得出这山哪儿是寻常人可以上去的,即便我们上去了,又怎么可能有办法找到我们想找的那个人?!”
男孩儿没想到自己的话会给眼前的这位大哥哥带来如此大的反应,一时间变得有些手足无措,他带着恐惧的目光斜眼看向金子兴,胆怯的回应道:
“我……我可以带你们去找他……”
沈焕从男孩儿的话里听出了一些门道,遂面露笑容的对男孩儿问道: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啊?”
男孩儿犹豫了片刻后说道:
“我叫强巴。”
沈焕:“噢,你好,强巴,我叫老沈,我旁边的这个哥哥叫小金,强巴,我想问一下,你的这个名字是有什么含义吗?”
“有的”,男孩儿逐渐放下戒心回答道:
“强巴的意思是慈悲和坚强,我爸爸给我取的。”
沈焕让金子兴从背包里拿出几张百元钞,他在叠好之后然后递给强巴,并跟对方说道:
“强巴小弟弟,这些钱你拿着,一会儿我们还要麻烦你给带个路山上。”
强巴高兴的接过沈焕手里的钱,并把钱小心翼翼的塞进自己的藏袍里,有了金钱的鼓励,原本腼腆的强巴立马变得活泼了许多,他对沈焕说道:
“爷爷说得对,只要我愿意带你们上山去找他,你们一定会给我钱的,你们放心吧,我经常去那座山上放羊,那山上边的路,我熟得很,指定你把你们带去见他。”
强巴的话音刚落,沈焕的双眼顿时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现在他已经明白,狼王指定是料到来找他的人对他来说绝非善类,所以这才故意引诱自己和金子兴花钱让男孩儿强巴带路,而他很有可能已经在山上设好了陷阱等着他俩往陷阱里钻。
只是即便真自己想到那样,这趟山路,沈焕也是去定了,于是,他拍了拍金子兴的肩膀,对其说道:
“子兴呐,你可是我的金主,今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出手帮忙,所以这趟山路,你就别去了,一会儿踏实在村里等着,我指定给你带来好消息。”
金子兴是热血青年,此时叫他认怂那是绝无可能,因此,当他听到沈焕不想让他上上时,那藏在心中的暴脾气顿时就上来了,可他刚想为自己争取上山的机会,眼睛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变得迷糊起来,紧接着,金子兴感到自己的四只比平时重了不少,而沈焕的模样也在逐渐被一块黑布所遮盖……
从院里再次出逃后不久,沈焕便让自己的师弟孙三给他捎来了一些药剂和毒针,这些毒针其中之一前不久刚刚给施星亮用上,眼下这一根针药效堪比麻醉剂,金子兴这一扎,至少得睡上一天一夜才能醒。
看着人高马大的金子兴结结实实的倒在了自己怀里,沈焕便背着金子兴,先让强巴给他带路进村找了一间民宿住下,在将金子兴安顿好后,沈焕这才跟着强巴和羊群朝着雪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