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到他细微的变化,傅米米也有些错愕。
明明之前在她家的那几次,他们都是关灯的,只留一盏床头微弱光线的小夜灯。
某种程度上,她这份享受男人使用权的包天色胆,其实也是黑夜限定。
这种时候开灯,总觉得怪羞耻的。
她环顾了一下,发现孟庄的房间没有夜灯。所以大概一关,就是整个房间都能陷落黑暗、连对方的脸都看不清楚那种。
傅米米自顾自就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一米八几又有肌肉乍一看人高马大、看似无所畏惧又做事缜密的总助人机大哥,居然有!弱!点!
他!居!然!怕!黑!
哟,事情忽然就变得反差萌起来了。
她甚至都开始脑补,这个男人最终听话关灯,然后在黑暗中红着眼眶、眼里噙着泪花、又抿着唇委屈巴巴的可怜小狗模样。
傅米米直接仰起头、得意地看他:
“害怕啊?那你不愿意吗?”
孟庄的喉结缓缓滑了一下,抬手,把灯关了。
结果由于太黑,她并没有如愿看到他红着眼眶的模样,只是在黑暗陷落、意识模糊之间,听见他沉沉地说了一句:
“愿意。”
然后,就再也没听他说过一句话了。
一味地咬牙冒进。
以至于原本就喝得有些多的她,很快就沉沉睡去。
只能依稀感觉到有人帮着清洗和吹干长发,再把她小心翼翼重新放入干净整洁的大床上,自始至终,好像都没听到开关灯的声音。
傅米米也没有管太多,甚至全程懒得把眼睛睁开。反正有他在,她就可以做只什么都不用操心的、只需要打哈欠伸懒腰的猫咪。
梦里,似乎整个身子被人揽了过去,靠在一个坚硬结实的胸膛上,让人分外有安全感。
嗯,一定是因为她还没睡醒。
要不然,怎么会心跳微微地停滞了一拍。
……
这日早晨,孟庄开车在路上的时候,就接到了自家老板的电话:
“向飞临从机场过来,距离我这里约十五分钟车程的地方,阻止他。”
孟庄:“……”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坐着睡在副驾驶上的傅米米,想到了些什么,咬咬牙一脚油门往前开。
很快,他就看见向飞临的车,正在前方掉头。
他一手紧紧握住方向盘,丝毫没有任何减速的意思,另一只手却下意识抬起来,护在傅米米身前。
傅米米迷迷糊糊之间感受到熟悉的气息和触觉,倒是下意识就把脑袋靠了上去。
孟庄沉了沉声,最终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一样开了口:
“大小姐,你不是想让向飞临看见你,不会对你熟视无睹吗?”
“那就坐稳了。”
傅米米:“????”
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面前这个面无表情的男人手上用了力,甚至青筋都冒了出来。
在陡然的加速中,她瞬间清醒了。
即将撞上的一个瞬间,孟庄稍微把方向盘往右边打,又踩住了刹车。
“boom!”
车辆驾驶座的正前方,直接撞向了前面那辆车的后尾箱,保险杆都歪了,甚至都还有烟雾冒了出来。
而她整个人因为惯性往前扑的时候,被他的大手稳稳护住。
不是,他是受什么刺激了?
就因为……昨晚关灯太黑,刺激到他了?
她罪过这么大?
孟庄确认傅米米没有事,便开门下了车,操着一副听起来很诚恳但也没有很抱歉的语气:
“对不起,向先生,不小心撞了你的车。”
向飞临:“……”
并没有看出来哪里不小心……
他的目光缓缓落在副驾驶捂着脸的傅米米身上,也没说什么,只是对着里面的人礼貌点点头:
“米米,好久不见。”
孟庄只觉得心脏有一丝微微拉扯的钝痛,默默别过脸去。
他原本以为,这句“好久不见”会是自家大小姐和向飞临的一个重新开始,又或者是,破镜重圆。
毕竟,按“全球总裁助理交流群”里各位特助的经验之谈,一般这个时候,被退婚的男方都会幡然醒悟、然后开始追妻火葬场。
总之,自家大小姐大概率是吃不了一点亏。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撞车的结果,竟然是两家人忽然一拍即合地决定一起去海边度假,给向家父母过结婚纪念日,连傅总都十分意外地答应前往。
果然人在双向奔赴的时候,连长辈都是会出来送助攻的。
临近黄昏的时候,向飞临正在院子里烤鱼,忽然左右环顾了一下喊住了孟庄,表示自己有事要上楼一趟。
孟庄也就很自然地接过向飞临的围裙,接替了这项烤鱼的工作。
听得身后传来一声“噔噔噔”的熟悉脚步声,傅米米恰好从楼上下来,眼皮都不抬:
“喂,前任哥,我找你妹,初初呢?”
随后,在烤鱼的“滋滋”声中,只有一阵漫长的沉默。
傅米米意识到不对,这才抬起头,迎上了一个极淡的目光:
“我不是他。”
“我和他,看起来很像是吗?”
傅米米愣了愣,下意识也思考了一下:
孟庄和向飞临确实体型上算是相似的,但孟庄要更高一些、双肩更宽……
不过重点是,她刚刚压根就没看好吗?!
谁能想到,在窗台上分明看到穿着围裙烤鱼的是向飞临,她不过是下了个楼的时间,就变成了孟庄,大变活人都不带这么变的。
她嘟囔了一声:
“你刚刚没转过来,我没看到脸。”
孟庄的头更低了,声音听起来更加幽怨:
“大小姐的意思是,我脸不像,身体像?”
所以,她才要关灯。
傅米米:“???”
不是,这身体像不像她哪里知道,她又没用过向飞临。
正打算开口的时候,向飞临刚好带着初初也下来了,傅米米只好默默把准备说出口的虎狼之词给咽回去了。
后来整个晚餐,孟庄不语,一味倒酒,像极了人机。
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傅米米才去敲孟庄的房门。
孟庄开了门,清冷地站在门口,低下头:
“大小姐,请问有事吗?”
傅米米仰起头开口:
“我刚和向飞临一起路过初初的房间,然后——”
孟庄的眼皮耷了下来:
“大小姐,您和谁在一起,是您的自由。”
傅米米:“……”
还总助呢,抓重点的能力是不是太忽高忽低了一点!
眼见着房门就要关上,傅米米连忙一把按住,去掉了事件描述的铺垫:
“我跟你说,我发现了惊天大秘密!原来初初和我哥在!一!起!了!(^=???=^)?”
她的双眼晶晶亮,像是小猫发现了一个无敌好吃的小鱼干,迫不及待叼过来和同伴分享。
孟庄顿了顿,随后眼皮微微一掀,用毫无起伏的语气说了一个:
“哇。”
傅米米:“…………”
人机。
她努了努嘴:
“好吧,我是早该想到,你早就知道了。话说你这人可真不够意思!什么话都不说!也不知道嘴是长来干嘛的!”
她悄悄抬起眼睛瞥了面前的男人一眼,嗯,肉眼可见兴致不高。
就因为她黄昏那会儿把他认错了?
这么大个人,心眼就这么点大?
孟庄低下头,声音不起波澜:
“大小姐,如果您不想被人发现的话,建议您还是离——”
话音甚至都还没落,傅米米直接抬手一推,一把将他推到床上去。
孟庄在错愕间,几乎是本能地伸出手护着她。
傅米米并没有理解到他这个意思,只当他还想拒人于千里之外,便顺势把他的手拉住,扯着他,硬是让他换了个趴在床上的姿势,自己的另一只手则是拉起被子,将两个人严严实实裹了起来。
黑暗中,只能听见窸窸窣窣的衣料摩擦的声音。
孟庄的耳根迅速灼烧了起来,但仍保持着克制和理智:
“大小姐,今天我想请假……”
“啪——”
一道橙黄色的、诡异的光在被窝中亮了起来。
孟庄猝不及防被闪了一下,缓过来时,只见傅米米手上捧着一个发光的珊瑚,在他面前得意地晃了晃:
“刚刚在外头买的便携电池小夜灯,好看吧?”
孟庄稍微思考了两秒。
所以,在面对这个做工稍微有些义乌的小玩意儿的时候,自己需不需要对“好看吧”这三个字,再配合一声“哇”出来。
还没等他开口,傅米米就把夜灯塞到他手里:
“给你买的。”
“你那天不愿意关灯,不就是因为怕黑吗?今晚你一个人在这睡,外面连个路灯都没有,关灯睡会很黑,但开灯睡觉对身体不好,你把它放在被窝里,就不黑啦!(#^.^#)”
半晌,孟庄的声音才迟迟响起:
“就因为,开灯对身体不好,所以,你喜欢关灯?”
而不是,因为要把他当成向飞临?
被窝里的温度微不可闻升高,暖黄的柔光照在傅米米的脸上,微微有些红:
“不是,哪有女孩子喜欢在那个时候开灯的,怪不好意思的……”
“总之,我现在都送你礼物了,把你认成向飞临的事,你就把它忘记好不好?”
“我真不是故意的,我本来就是看见他在那里烤鱼,谁知道一转眼变成你在那里了,我就认错这么一次,就一次,你不要那么小心眼好不好?”
就一次。
孟庄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三个字,听起来也这么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