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北风卷着雪沫子抽打窗棂,发出“呜呜”的嘶吼。温乐瑜把最后一块煤添进炉膛,火光“噼啪”跳了跳,映得她脸颊泛着暖融融的红。炕梢的军大衣上,绣着红牡丹的袖口垂下来,扫过炕席上散落的线团——那是她给糙汉丈夫沈厉军缝补的袖口,针脚歪歪扭扭,却比供销社卖的补丁布扎实三倍。
“乐瑜,水烧开了没?”堂屋传来沈厉军的大嗓门,带着刚从训练场回来的寒气。
温乐瑜赶紧拎起水壶,刚迈过门槛就被一双大手稳稳接住。沈厉军穿着军绿色棉大衣,肩章上的星徽沾着雪,胡茬上还挂着冰碴,却弯腰把她往怀里带了带:“地上滑,慢点走。”他掌心的厚茧擦过她的手背,带着枪油和雪水的清冽,“今天学的针线活怎么样?没扎着手吧?”
“才没有。”温乐瑜往他怀里缩了缩,鼻尖蹭到他硬邦邦的肩章,“就是……把袖口缝成双层了,你穿的时候会不会紧?”
沈厉军粗声笑起来,胸腔的震动透过棉大衣传过来,震得她耳朵发麻:“紧点好,暖和。我媳妇缝的,就是扎成麻袋片,我也天天穿。”他转身往灶房走,军靴踩在水泥地上“咚咚”响,“晚上给你煮红薯粥,放两块冰糖,上次你说爱吃的。”
西厢房突然传来“哐当”一声,紧接着是闺蜜林薇薇的怒吼:“顾野!你再敢把脏球鞋扔我绣绷上,我就把你那破吉他劈了当柴烧!”
温乐瑜和沈厉军对视一眼,都憋着笑往那边走。只见林薇薇叉着腰站在炕边,大红棉袄的袖子捋到胳膊肘,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她刚把顾野的解放鞋扔到院里雪堆里,正瞪着缩在墙角的小混混。顾野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手里还攥着半截吉他弦,脖子梗着却不敢顶嘴,活像只被捏住后颈的野猫。
“咋了这是?”沈厉军往炕桌上一坐,拿起个冻梨啃了口。
“你问他!”林薇薇指着顾野,“我好不容易绣好的‘并蒂莲’枕套,他倒好,喝醉了往上面吐酒!这可是给隔壁王大娘当贺礼的!”
顾野突然蹦起来,嗓门比谁都大:“我那是帮你试色!红配绿多土气,加点酒渍红才够劲!再说我昨天帮你扛白菜,肩膀都磨破了,你咋不说?”
“磨破点皮算啥?”林薇薇突然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结实的肌肉线条,“上次你跟人打架,是谁一拳把那混小子揍进柴房的?我这一拳下去,能把你那破吉他打成废铁你信不?”
“我信我信!”顾野立刻软下来,凑到她跟前嬉皮笑脸,“我的好薇薇,你看这样行不?我今晚去供销社蹲点,把那批新到的孔雀蓝丝线给你弄来,比这土气的并蒂莲好看十倍!”
林薇薇挑眉:“你有钱?”
“嘿嘿,”顾野从怀里掏出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打开是半只卤鸡,“我把攒的弹珠全卖了,换了这个!给你补补力气,明天好继续揍我。”
温乐瑜看得直笑,转头见沈厉军正往灶膛里添柴,火光在他侧脸的轮廓上跳动,把那道从眉骨延伸到下颌的疤痕照得格外清晰——那是他当年执行任务时留下的。她忽然走过去,从背后轻轻抱住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宽厚的背上:“沈大哥,你说咱当时要是没嫁错,现在会咋样?”
沈厉军手里的火钳顿了顿,转过身把她圈进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顶:“那我肯定得去抢亲。”他声音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第一次见你穿着红棉袄站在院门口,脸红得像个苹果,我就想,这姑娘要是我的就好了。哪怕你胆子小得像只兔子,我也得护着。”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林薇薇和顾野的拌嘴声混着吉他的走调音传过来,像首热闹的交响曲。温乐瑜往沈厉军怀里钻了钻,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松木味,忽然觉得这错嫁的乌龙,竟是这辈子最幸运的意外。
“对了,”沈厉军从口袋里摸出个红布包,“今天去县里办事,给你买的。”打开一看,是支银簪子,簪头雕着朵小小的梅花,“供销社的同志说,现在城里姑娘都戴这个。”
温乐瑜捏着簪子,指尖微微发颤。她想起刚穿来时,两人对着红盖头哭鼻子的模样——她怕沈厉军的疤,林薇薇嫌顾野吊儿郎当,总觉得日子熬不下去。可现在,炕是热的,粥是甜的,身边的人是暖的,连窗外的风雪都成了这冬夜的背景音,衬得屋里的笑声格外清亮。
“快尝尝我的红薯粥!”沈厉军端来粗瓷碗,白气氤氲了他的眉眼,“放了三块冰糖,甜得很。”
温乐瑜舀了一勺递到他嘴边,看着他皱着眉咽下去(他总说太甜),忽然笑出声。隔壁传来林薇薇“嗷”的一声喊,大概是顾野又讨打了,紧接着是吉他弦崩断的脆响,和顾野夸张的惨叫。
她靠在沈厉军肩上,听着这鸡飞狗跳的声响,觉得这八零年代的冬天,真是暖和又热闹。错嫁又如何?闺蜜在侧,良人在怀,日子就像这红薯粥,熬着熬着,就成了最踏实的甜。